9月16日,有网友爆料称,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某中学,一名高一学生因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学校定为重大违纪。该学生被老师要求写检讨后,又自费100元打印了1000份检讨书,然后发放给40多个班级进行示众。而在这份检讨书中,学生在“自我认识”中写道:“晚上上厕所不仅对其他同学的睡眠产生重大影响……更是会令班级蒙羞”,“夜晚上厕所是个自私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睡眠”。
对于学校要求学生自费打印1000份“自我认识”分发给各班级学生查看的情况,学校德育处老师表示情况属实,“学生是高一,刚来,想抓一抓纪律这方面,让同学们注意起来。”
不过目前学校已退还该学生100元打印费,并收回了那些发出去的检讨书。
我非常纳闷学校老师究竟拥有怎样的脑回路?这件事的重点是100元的打印费吗?这件事的重点是,学校有什么理由禁止孩子上厕所的?上个厕所怎么就成了重大违纪了?而孩子只是上了个厕所,为什么就要让学生如此卑微的认错?这根本不是教育,这是公开侮辱。还被学校公开侮辱了1000次!
而这根本也不是什么管理制度合不合理的问题,本质上是因为这种学校根本就没有把学生当人看!
这种学校的领导难道以为学生和他们一样,是那种长了一套钟表一样的膀胱、粪车管道一样的肛门的拟人,所以他们以为学生和他们一样,上厕所还能被学校领导们精确管理,无须顾忌人类最基本的生理需求?
就连《日内瓦战俘公约》里都没有限制战俘上厕所,怎么孩子们连战俘都不如吗?
我不明白的是,究竟是什么理由可以让学校如此堂而皇之的无视学生正常的生理需求和最基本的人格尊严的?
据媒体报道,这个学校的一个德育处老师回应称,该校区每晚10点20分下晚自习、10点45分熄灯。按规定熄灯后至晚上11点40分间,除特殊情况外,为不影响他人休息,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如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必须在该时段上厕所,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师,否则将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而事发时,该学生未向管理老师说明情况便去上厕所,因而受到处理。”
我想问的是,这个学校的管理老师是膀胱还是肛门括约肌啊?怎么上厕所还得它们来进行管控啊?
我好奇查了一下这所学校,从学校官网信息得知,这个学校是一所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校现有学生4000多人,教职工300多名,高考成绩一直在朔州市民办学校中名列第一。也就是说,这所学校的升学率还是很高的。
而根据我们的经验,我相信很多家长之所以会把孩子送进这样的学校,就是因为看中了这里严格的管理。
一位这里的学生在接受红星新闻的采访的时候说:这所中学的教学质量很好,但管理也很严格:
早上一般要求学生5点50分起床,5点55分就得到教室早自习。因为时间紧,有同学夜里都不盖被子。因为学校规定宿舍床铺必须整洁,所以学生们会考虑到早起来不及叠被子,只好夜里不盖被子以免弄乱被子。
而他们通常晚自习有4节课,一直要上到晚上10点20左右,从放学铃响起到回宿舍熄灯,前后共30分钟。但正常从教学楼走回宿舍就要花去3-5分钟,加上要去水房排队打水洗漱,30分钟熄灯上床时间很紧,有可能来不及上厕所。“如果再遇到轮班值日,又要耽搁15分钟左右,时间就更不够了。”
而如果夜里想上厕所,孩子们通常都是等夜里12点后,预计宿管人员都睡着了,自己再偷偷去上厕所。
教育的本质是捍卫人的尊严,使人成为人。但是,这种学校,无论是事前的管理规定,还是事后对孩子对事件的处理,都呈现出一种非人化、野蛮化的思维模式。
首先,把学生一天的时间都压榨到极致,连上厕所的时间都要控制,这显然没有把学生当人看,只是把学生当成了刷题机器来进行管理的。
其次,一旦学生违反上厕所时间表的规定,那就要用公开侮辱的方式,用集体意志对个人意志进行绑架和粉碎。
而且,他们要把那些展露出人性的行为和思想都要严格泯灭和剪除掉!
看看那个孩子的检讨书吧:
“对于本次违纪,是我对学校校规校记的一次重大违纪,晚上上厕所不仅对其他同学的睡眠产生重大影响,并且也会使自己受到处分,更会令班级蒙羞”;
“夜晚上厕所是个人自私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睡眠,我对班级、学校深表歉意。我保证以后会计划好当天的计划,不会令班级蒙羞。”
“此次违纪对班级以及班主任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希望班级、学校可以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只是上个厕所就要上升到令班级蒙羞的地步,就要让一个孩子尊严尽毁。能用这种PUA手段的学校领导,真不知道他们是遭受了什么恶劣的原生家庭创伤!
在这份检讨书中,孩子写了两遍:“希望班级、学校可以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个孩子,一个正常的人,正常的上厕所,这是什么过呢?
一群孩子,整齐划一,精准排便,被训练的冷漠麻木,这又是什么新呢?
而这样的学校,即便它升学率再高,请问,它在为我们国家培养什么样的未来呢?
本期推荐书籍:《为了最好的教育》——李镇西
《学校与社会》——约翰·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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