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学界,常常听到一句话:药与毒,往往只有剂量的差别。一些药品实际上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就是“药”,可以治病救人,非医疗目的滥用就是“毒”,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9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雅安市天全县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始阳派出所联合禁毒缉毒大队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
经查,2024年5月至7月期间,天全县某医院医师助理肖某,在明知杨某系吸毒人员的情况下,仍利用工作之便虚开处方签,从院内购买艾司唑仑片、右佐匹克隆(国家列管二类精神药品)后,转卖给吸毒人员杨某非法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天全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肖某被警方抓获
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肖某出生于1996年,今年才28岁,刚从学校毕业不久,法律意识淡薄,几次转卖仅仅获利三百余元,到案后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
警方介绍,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艾司唑仑片、右佐匹克隆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天全公安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