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构建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的实施意见》《江苏海事局“十四五”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海事队伍“四化”建设水平。
泰州海事局聚焦队伍能力素质
不断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
符合泰州海事高质量发展的
“12345”
人才培养工作路径
“1”
以队伍整体履职能力提升为主线,部分专业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为突破点,构建科学规范、精准高效、衔接有序的“金字塔”型分级分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2”
用好职务职级双通道,树立“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
“3”
抓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团队赋分赋能、职级晋升积分制,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在实践中检验人才、发现人才。
“4”
以高层次专业人才为引领、专业骨干人才为支撑、综合实用人才为基础、新进储备人才为后备,抓好人才梯队建设,让各类人才各尽其用、各展其能。
“5”
结合泰州海事实际,聚焦五个工程,落实十五项举措,厚植人才培养沃土,打造人才高地。
01
专业技能提高工程
发挥高层次专业人才“头雁”引领作用
切实加强在海事重点工作中高层次专业人才使用力度,优先推荐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上级高端培训、业务竞赛、专项工作专班等,在人员调配中优先保障其业务岗位相对稳定,建立“一对一”指导关系。
注重“以赛促学、平战结合”
通过日常线下评实绩、月度线上晒亮点的方式,充分发挥平时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的正向激励作用,采取“月初出题、月末点兵”的方式开展业务竞赛。
提升人岗匹配度
组织开展线上人力资源调研、建立人才图谱,为科学调配提供可靠依据,探索内部岗位历练机制,不断提升综合实用人才的业务能力。
02
资格证书晋升工程
明确新进储备人才后期培养要求
明确新进储备人才后期培养要求,入职2~5年的从事海事业务人员,至少再取得2个海事专业资格证书,新录用航海类专业人员必须保持船员适任证书有效,非海事业务人员至少再取得1个海事专业资格证书或其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扩大专业骨干、综合实用人才占比
积极争取业务资格培训名额,引导一线执法人员取得“四证”,45周岁以下入职满3年或4年的执法岗位人员应通过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资格考试。
鼓励职业技能提升
鼓励职工考取注册验船师、法律职业资格等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深入无人机、无人船现场应用研究,扩大无人机操控员队伍规模。
03
研究能力提升工程
提升总结提炼能力
注重业务钻研及总结提炼能力提升,组织专业人才撰写专业论文,各人才团队在相关领域公开期刊上发表。
提升业务研究能力
结合水上监管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智慧海事、信用海事等工作推进需要,开展课题研究,充分发挥人才“集聚效应”。
固化工作简报机制
围绕海事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团队、工作室创建活动,印发《团队创建简报》,为专业人才搭建成果展示、经验分享、业务交流的平台。
04
教育培训优化工程
抓实新进储备人才培养
固化“导师制”“季度轮岗制”“五个一”培养模式,通过量化指标,帮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岗适任。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
针对业务短板及实际工作需要,针对性邀请行业专家来泰开展讲座、培训,选派优秀专业人才到上级机关、先进直属局、地方相关部门等单位参加岗位历练,持续与海事法院、船级社等相关单位开展共建。落实《沪苏海事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合作协议》及长三角一体化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加强沪苏干部双向交流,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培养。
固化基本功讲习堂
以“江苏海事学堂”为载体,青年职工为讲师主力,组织开展基本功讲习堂在线直播授课、上级体系课程编写、系统内外业务授课。
05
服务保障强化工程
与教育培训、工会计划相结合
开展年度优秀论文、优秀课件评比、业务竞赛等活动,争取业务类、科创类等项目纳入泰州市劳动技能竞赛,进一步激发职工争先创优的热情。
持续开展赋分赋能
建立人才培养成果与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等挂钩机制,对于专业人才给予科研资料、信息资源、工作环境、外出培训等综合支持保障。
强化考评激励及典型培树
深入推进人才培养与典型培树、干部选任、职级晋升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总结提炼队伍“四化”建设成果,做好队伍“四化”建设成果宣传展示工作。
全国海事服务电话
400 80 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