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及补差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2号),现就我市2024年1月—2024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及补差事宜通告如下:
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5452元(月平均工资为7121元)。
(1)2024年未缴费人员可在以下7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
(2)2024年已缴费人员需对已缴纳月份进行差额补缴。
缴费档次 | 月缴费金额(元) | 原月缴费金额(元) | 月补缴差额(元) | 年补缴总额(元) |
缴费档次60% | 854.6 | 821.2 | 33.4 | 400.8 |
缴费档次70% | 997.0 | 958.0 | 39.0 | 468.0 |
缴费档次80% | 1139.4 | 1094.8 | 44.6 | 535.2 |
缴费档次90% | 1281.8 | 1231.8 | 50.0 | 600.0 |
缴费档次100% | 1424.2 | 1368.6 | 55.6 | 667.2 |
缴费档次200% | 2848.4 | 2737.2 | 111.2 | 1334.4 |
缴费档次300% | 4272.6 | 4105.8 | 166.8 | 2001.6 |
(3) 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不需补缴差额费款。
本年度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避免影响权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应于规定缴费时间内完成本年度缴费及差额补缴,否则2025年将无法缴纳2024年费款。
新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新参保手续,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各一张)。具体经办事宜向户籍所属地社保部门咨询。
(1)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2)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3)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4) 办税服务厅
铁岭市各级税务机关实体办税服务厅
(1)缴费档次及金额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社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辽事通APP系统及具体操作问题由辽事通客服负责解释。
(2)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1)税务部门
(2) 社保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编辑 ▏佟建男 责任编辑 ▏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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