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贾骥业 记者 张均斌)从今年上半年结束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来看,全国共有62.9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达3.45万亿元。
今天,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在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
在黄运看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新动能。他提到,上述政策一方面有力支持了高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有力支持了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据了解,2023年,共有40.5万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达2.8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户均加计扣除金额是非高新技术企业的2.5倍;同时,民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2.59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部企业加计扣除金额的75%。
“一家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如果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100万元,而且适用按100%加计扣除的政策,那么这个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在税前扣除200万元研发成本。”黄运指出,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支持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应纳税额也会相应减少。“企业再把省下来的钱继续投入到研发之中,就会形成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加力。从2017年开始,我国分行业分批次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至75%,随后又从75%提高至100%,并将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重点领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黄运表示,接下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政策,全力护航各类企业创新发展,更好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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