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0日讯 9月2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新闻发布会。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新闻发言人季冬勇介绍,城镇低效用地是指位于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权属清晰且不存在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
产业转型升级类。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
城镇更新改造类。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和要求,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存量建设用地。
用地效益提升类。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出强度等控制指标明显低于地方行业水平的产业用地;“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确定的“限制发展类”企业名单认定的产业用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2年以上未竣工的产业用地;已竣工2年以上,投资强度仍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标准50%的产业用地;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1年以上的用地。
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效益评估后认定的其他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不列入城镇低效用地范围。
闪电新闻记者 刘聪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