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9月19日,由北京市晓更基金会主办的“心智障碍特殊群体监护研究及公众倡导”主题媒体沙龙在北京举行,来自心智障碍家庭、社会监护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高校等不同领域的代表共同探讨了如何促进解决心智障碍家庭的监护困境。
沙龙现场。 图源:北京市晓更基金会
据了解,本场沙龙旨在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媒体及公众对心智障碍者监护议题的认知,号召政府等相关方加大对监护议题的投入,寻找更完善的监护解决方案。
作为一位心智障碍者家长,晓更基金会理事、广州市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名誉理事长戴榕指出,当心智障碍者的父母步入老年、失能失智或突然去世时,心智障碍者的生存状况及生活质量将面临威胁。
这种威胁来源于多重因素。戴榕表示,当下老年群体(60岁以上)的子代多为独生子女,心智障碍者缺乏同胞支持,而且如今社会关系日趋薄弱,即便是关系相对亲密的家族成员,也可能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此外,社会监护组织的服务内容、边界职责往往划分不清,监护机构的认定程序和流程也相对困难。
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理事长蔡盛介绍,在当下的法律体系中,监护的类型包括法定监护、意定监护、遗嘱监护、委托监护和协议监护。一旦父母监护能力缺失或离世,就意味着家庭监护的基础不复存在。当家庭监护缺失后,心智障碍群体便会直接进入到公职兜底监护。而在我国,心智障碍人群接近2000万,国家公职监护的压力巨大,因此社会监护的补充是必要的。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继元表示,成年监护服务应该是一种普惠性的服务,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心智障碍者家庭,也包括失独家庭、独居老人、认知障碍老人等众多群体。未来,所有人都有可能需要或享受到这一制度的便利。
他还总结了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尤其是近两年,成年监护制度发展较快,目前全国有社会监护资质的社会组织大概有6家,且多为近年成立。他说:“今年有两个大的突破,一个是出现了国内首例法院指定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尽善社会监护组织),一个是上海嘉定法院以民事判决书的形式指导监护人履职。”
除了法院指定监护实践,在成年监护领域,我国逐渐积累了许多有益探索,为未来的发展带来更多希望。例如公职监护:2023年,上海黄浦民政践行公职监护,实行“民政牵头、街道协调、居委委托、法院指定、多方监督”的公职监护“五步法”,推行“3+1+X”工作机制。
此外,对于成年监护议题的实践,张继元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是要细化社会监护的实施细则;二是建立完善的监护监督机制;三是在街镇层面考虑建立枢纽型社会监护中心;四是明确社会组织的准入标准与管理机制,培育更多优质的社会组织;五是探索‘意定监护+信托’等创新模式,不断推动成年监护的服务体系的完善。”
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