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行为,目前市场环境下,会对房价产生利空。
首先看集采的时间。
集采行为对价格的作用力,取决于市场当时所在的大趋势:向上趋势中,集采就是囤积居奇,从批发转零售有涨价权;向下环境中,集采就是打包回收,从零售变批发自然有议价权。
其次看集采的行情。
政策鼓励各地统一收购闲置房源用于改建租赁用房,一时间“涨”声先行:(市区)老破小认为自己地段好&配套全,以后租金有保障;远大新认为自己房源新,价格只要低于新房即可。但从事实反馈来看,各地收房做保障房的折扣都比较“过分”,部分区域出现了“市场价的6折出价”。
第三看集采的市场取向。
集采不是闭环,集采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向市场要效益,更要参与市场公开竞争来“要效益”。所以集采之后还要投入装修、整治、管理、推广,势必又要增加成本,但在市场竞争层面要看需求的用脚投票:可以溢价报价,但对方为什么要进行新一轮的“溢价集采”呢?!
第四看集采的成本来源。
当下各地财政的腰包偏紧是不争的事实,那么用于集采的资金势必也不能像以前一样“等、靠、要”,至少要自行筹措一部分,目前的主流方式是发债,发债不仅有支付回报的压力,其收益要从市场租金来,自然要介入市场行情的竞争,试想:收入是不能溢价的,前期还要投入提升的各项费用,与纯粹的个人房东出售出租相比,唯一的获利方式自然是尽可能压低成本。
综上,那些听到政策鼓励各地统收闲量房源的消息就认为房价可以上涨的舆论,其实是把集采当成了动迁,两者在埋单人、处置方式、运营逻辑上都是截然不同的。
做梦可以,但别当真更别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