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任丽欣
责编:钱岳
写在前面
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邀请大家先思考下面几个问题:
你会怎样描述自己和爸爸之间的关系?
你和妈妈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你父母的夫妻关系又是如何?
我相信我们会得到各种各样的回答。
有些幸运儿会说:“我所有家人之间的关系都很棒!”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和妈妈很亲密,但是爸爸却是一个陌生而疏远的存在。”
还有人可能会说:“爸妈对我倒是都尽心尽力,但是他们夫妻俩却形同陌路。”
……
这些答案是我们了解家庭关系的重要窗口。家庭内部两两成员之间的关系,交织成一张网,构成家庭的整体情感关系,笼罩着我们的日常家庭生活。
在家庭研究领域,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个理论是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s Theory)。这个理论的主要观点并不复杂。第一,家庭是一个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如夫妻双方构成“夫妻”子系统、父亲/母亲与子女之间构成“亲子”子系统、兄弟姐妹之间构成“手足”子系统。第二,各个子系统相加大于1,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的整体功能不能仅仅被认为是各个子系统功能的简单累加,因为子系统和子系统之间会产生错综复杂的影响。
近二三十年来,家庭领域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比如考察婚姻质量会如何影响亲子关系等。但是,这类研究还是孤立地看家庭中的二元关系,很少有研究考察这些二元关系所共同编织出的那张家庭情感关系网是什么样子,这张笼罩在家庭成员头上的关系网又会如何影响个体的发展。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这项研究就是想要揭示在我国城市家庭中,到底存在哪些不同模样的家庭情感关系网,这些不同的关系网又是如何影响幼儿发展的。该研究成果已于2024年发表在《Early Childhood Research Quarterly》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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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设计
我们在南京市招募了314个家庭,这些家庭中的孩子当时正在上幼儿园小班,样本家庭的社会经济背景较为多元。通过问卷法,我们测量了三个家庭子系统中的关系质量:
(1)夫妻子系统中的婚姻关系
(2)共同养育(coparenting)子系统中的父母间共同养育关系
(3)亲子子系统中的亲子关系
这里需要对“共同养育”稍加解释,它指的是两位或多位成年人在育儿责任、决策和日常育儿实践方面的合作与互动模式。尽管父母间共同养育依然在关注的是爸爸妈妈之间的关系,但它指向的是二者在育儿范畴中的关系质量,需要与婚姻关系区分开来。
在这些家庭中,爸爸填写问卷汇报了婚姻质量、共同养育质量、父子/父女关系质量;妈妈填写同样的问卷汇报了婚姻质量、共同养育质量、母子/母女关系质量。家庭中的主要照养人汇报了孩子的社会情绪发展情况。需进一步指出的是,爸爸汇报的共同养育质量指的是他感觉妈妈在多大程度上支持他更好地履行家长角色,妈妈汇报的则是她感觉爸爸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她履行家长角色。我们之所以让爸爸妈妈都来进行汇报是因为哪怕是对于同一类关系,爸爸妈妈的感知可能都有所差异,因此,让二者分别汇报所有关系的质量可以更好地捕捉个体感知差异。
接着,我们将这些二元关系质量作为指标,采用潜剖面分析(latent profile analysis)来揭示家庭情感关系的不同类型。你可以把潜剖面分析看成是一种“群体分类术”,基于家庭成员两两之间的关系质量来刻画出不同的家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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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家庭关系模式
这项研究中共发现了四种不同类型的家庭关系模式(见下图)。约四分之一的家庭属于“高度和谐型”(类型4),其中所有的二元关系质量都比较好,可谓是夫妻之间琴瑟和鸣、亲子之间亲慈子孝。
近一半的家庭属于“中度和谐型”(类型3),在这些二元关系的质量维度上,大部分处于中间水平。
还有两类是质量较差的家庭关系模式。类型1被称为“父母异质型”,其中妈妈汇报的婚姻满意度、共同养育关系和母子/母女关系质量都较差,但是父亲汇报的婚姻满意度、共同养育关系和父子/父女关系质量大多处于中间水平。
类型2被称之为“补偿型”。在这类家庭中,除了妈妈汇报的母子/母女亲密度较高之外,其他所有类型的关系质量都处于较差水平。之所以称之为补偿型,指的是妈妈似乎在通过建立较为亲密的亲子关系来补偿其他家庭关系中的不尽人意。让人吃惊的是,这类家庭占到五分之一之多!
(注:我们将消极的质量维度进行了反向计分,因此在所有维度上数值越高表明关系质量越好)
或许敏感的读者已经开始发问:在补偿型家庭中,为什么是妈妈在做补偿,而不是爸爸在试图补偿?我们认为,这与当前大部分中国家庭中的性别分工有关(在许多其他文化中也存在同样的性别分工)。尽管近年来我国父亲参与育儿的程度有所提升,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却依然在延续,大部分母亲仍然充当着家庭育儿的主力军。因此,母亲角色相对明确和固化,而父亲角色的界定却相对模糊。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由于母亲被赋予了养育子女、管理家庭的明确角色,她们能够更容易地将不同家庭子系统加以区分,比如她们可以将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割裂开来,哪怕婚姻不如意,但依然有可能尽力不受其影响,做好一个母亲。相较而言,父亲更容易感到困惑,比如他们难以将来自育儿角色的压力与来自配偶角色的压力加以区分。基于此,有学者也提出了父亲脆弱性假说(father vulnerability hypothesis),即父亲的育儿行为更容易受到婚姻关系等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补偿型家庭中,当面对不理想的婚姻和共同养育关系时,往往是母亲会展现出更强大的适应力和克服压力的能力,从而专注于与孩子建立紧密的亲子关系。当然,另一种可能是,母亲试图通过与孩子建立更亲密的关系来填补她们自身在其他家庭关系中无法获得的亲密感。
或许还有读者会困惑:在父母异质型家庭中,为什么不是反过来的,即妈妈感知到的各个关系质量中等,而爸爸感知到的质量则较低?我们提出以下推测。首先,在当今我国家庭中,母亲往往需要在照顾家庭与职场工作之间取得平衡,以支撑家庭的经济和情感需求。尽管许多女性承担着全职工作,但她们在照顾家庭方面的投入仍远远超过男性伴侣。父母异质型家庭中的母亲可能因需同时扮演多个角色而撕扯,这会削弱她们与家庭成员建立高质量二元关系的能力。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妈妈们经常需要在不同角色之间周旋,而相比之下,许多爸爸们则主要承担经济支持的角色,较少面临在工作与育儿角色之间取得平衡的压力。因此,父母异质型家庭中的女性可能对家庭中的劳动分工更加不满,从而导致她们对婚姻和共同养育关系的感知质量较低。当然,以上都是我们的推测,需要更多研究加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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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模式与儿童发展
接着,我们对比了在这四类家庭中孩子的社会情绪发展的好坏(见下图)。或许你已经猜到了,相较于其他三类家庭,高度和谐型家庭中的孩子发展得最好,他们的社会技能(social skills)最高、问题行为(problem behaviors)最少。但是当细致对比父母异质型、补偿型和中度和谐型三类家庭时,我们会发现一些有趣的结论。具体而言,尽管父母异质型和补偿型都不是最佳的家庭关系模式,但是父母异质型家庭中的孩子在社会情绪发展方面表现得更差,在四类家庭中他们的社会技能最低、问题行为最多。在父母异质型家庭中,孩子的问题行为显著多于补偿型家庭中的孩子,而两类家庭中的孩子在社会技能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此外,补偿型和中度和谐型家庭中的孩子无论是在社会技能还是在问题行为上都不存在显著差异。
(注:柱子上面的横线标示的是显著的两两差异。)
这些与儿童发展相关的研究结论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良好的家庭情感关系对儿童发展大有裨益。良好的家庭关系能够滋养父母,为他们提供工具性和情感性支持,使他们有能力采取最佳的育儿行为,从而促进儿童的社会情绪发展。同时,家庭的情感关系之网可以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氛围,这种家庭氛围本身也有可能会直接影响儿童的社会情绪发展。
此外,最发人深思的研究发现是,尽管补偿型和父母异质型家庭都代表着低质量的家庭关系模式,但补偿型家庭中孩子的问题行为水平显著低于父母异质型家庭。这表明,亲密的母子/母女关系是孩子社会情绪发展的一个重要保护性因素,与母亲的良好关系不仅有助于培养孩子在社会情绪方面的重要能力,还可能会帮助抵御其他不良家庭关系的负面影响。对于一些妈妈来说,这或许是能让她们感到些许慰藉的一个研究发现。
但我们的研究结论也让我们发问:谁又来支持妈妈们呢?或许问题的答案不仅在于个体父母努力从家庭内部获得支持,还在于整个社会需要为家庭提供更多、更好的结构性的支持。
参考文献
任丽欣
西交利物浦大学 副教授
制版编辑: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