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一七旬老人在电梯大便被曝光后自杀,引发热议。
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
物业查看监控时发现老人在电梯里大便的画面,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家属或清洁工来处理卫生问题,而是选择将监控截图直接发布到小区的业主群里,而且图片完全没有打码,这操作让事件迅速发酵。被物业曝光,老人不堪其辱出走自杀。
老人儿子周先生表示,老人当时在电梯里大便,手上有个袋子,去接的时候可能有一部分没接住,漏在地上了。后续,小区物业将该视频截取,没有打码和任何的技术处理,发到了小区的业主群。“小区那些居民就在我爸身后议论,指指点点的,我爸自尊心又很强,听不惯这个话,9月5号早上离家出走了,找我爸找到第四天(找到尸体),警方给我的死亡证明是自杀。”周先生痛心道。
周先生表示,目前物业经理已经承认这个属于工作疏漏。周先生要求他在小区物业群出具证明书以此证明老人不是故意为之,但是对方一直不肯出具证明。
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胡律师表示:物业在进行公共舆论监督的这个行为本身是不违法的,但是不打码的行为确实是有一些不合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热议
@秋风扫落月:人有三急,老人这种行为可以理解。
@天天天甜77:老人家、小孩子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因意外憋不住,物业就没必要这样子。收了物业费难道没有清理的责任?
@春和景明13:我父亲就这样,现在快八十了,在家经常大小便失禁。老年人不是故意的。
@婴儿肥:都带袋子了肯定不是故意想拉的,好可怜。
@听鉴风声:我觉得有基础病忍不住拉了没问题,回头立马给人家打扫了不行吗?
@ty1972873004:身体控制不住拉在裤子里比起在摄像头下拉屎哪个更优选?
@无心惹尘埃:老人大小便失禁也能理解,但事后家人应该及时把弄脏的电梯处理一下。
说法
物业将未处理的监控图像发布到小区群是否构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物业未经同意将涉及个人隐私的监控图像公布于众,即使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也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因此,物业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了老人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