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当场驳斥检方”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就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最后一次庭审。检方向法院请求判处李在明2年有期徒刑。韩国《朝鲜日报》最新消息称,李在明当天在庭审中发声,驳斥检方是无理起诉,并坚称自己无罪。

报道称,李在明当天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理的《公职选举法》案结案庭审最后陈述环节,进行了长达18分钟发言。其间,他将自己比作近现代的韩国政治家,提到(韩国独立运动家)金九被暗杀、韩国前总统金大中被判无期徒刑等并说道:“我自己也曾被刺伤,幸运的是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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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公职选举法》案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李在明离开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图源:韩媒

报道称,接着,李在明提高音量表示,“检方捏造案件起诉了我。现在他们又以我发布虚假言论为由,要求判处我两年徒刑”,“过去,检方至少不会凭空编造证据或材料。但(现在)在这件案件中,他们竟然编造出我从未说过的话。”

李在明在结束最后陈述时表示:“因为不知道(审判结果)会如何,所以我也感到非常不安,”但相信司法部门“会根据客观事实和真相作出合理的判断。”

李在明在当天审判结束后,向等待他的支持者们举手示意。当记者询问他“对于(检方)请求判处2年有何看法”以及“如果被判有罪,将无法参选总统,请发表一下意见”时,他均未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