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正式启动。补贴标准为商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可享受补贴1次,补贴额不超过500元。目前,全市已有60余个门店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销售主体门店,以本人名下在本省登记上牌(或领取通行识别码)的旧车(含电池),换购新电动自行车,且旧车登记上牌时间在2024年9月20日(含当日)之前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商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可享受补贴1次,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个人消费者将旧车送达参与活动的市场销售主体门店现场,由销售企业核验旧车手续并代收车辆,同时登记好相关信息,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登记表》。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将加速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合规处理,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