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近日发布提示,消费者要仔细识别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骗局。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法有四种:一是“真险假卖”及“假险真卖”。“假险真卖”指销售人员以销售根本不存在的寿险产品为借口,借用保险公司公开销售渠道向公众收取“保费”,开展集资诈骗活动。二是“高额分红”及“优惠利息”。近些年分红寿险的热销也使其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高地,犯罪分子往往向社会公众以承诺远远超出银保监会对分红寿险高额收益来非法吸纳资金,引诱受害人上当。三是“私刻公章”及“伪造单证”。不法分子在无法通过正常业务流程获得公司印章的情况下,往往以自刻公司印章,伪造、变造寿险单证的手法取信于公众,而受害人一般不具备鉴别真假印章、单证的防范心理和技术手段,使这种加盖了虚假印章的伪造单据极具欺骗性。四是“开具白条”及“鸳鸯收据”。不法分子采用公开宣传、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融资形式向社会广为传播,而受害公众只求尽快、持续地获得“分红”和“利息”,对持有的证明材料并没有特殊要求。不法分子只需开具白条或是以“偷梁换柱”的手段开具一份“鸳鸯收据”就可蒙混过关。
省处非办提醒,保险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消费过程中力争做到“两查两配合”,即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
记者 梁丹 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