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出资比例指导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到:相关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通过协商,确定具体加装电梯分摊费用。
加装电梯不同楼层业主出资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受益越多出资越多”的原则协商确定。
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有关说明:
1.X+1建筑模式的一楼业主免费使用电梯(新增连廊费用除外),包括新建电梯费用和电梯维护费用,由相关业主参照出资方案比例分摊,不再予以一楼业主资金补偿;对纯一楼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由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与纯一楼业主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偿协议。
2.电费和电梯维护费可参照加装电梯费相同的比例出资。
3.出资比例指导方案供协商参考,具体出资方案以业主协商后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