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察院立案彰显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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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报道,今年3月,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线索称,有湖北省人大代表反映,鹤峰县域内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经两级院共同研判,认为该县对县域内处方药销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未对此依法全面履职,鹤峰县人民检察院遂于3月5日立案。
“经调查,发现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的8家药店中有7家属于连锁药店,均开通网络远程开方服务,不同程度地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电子处方审签不规范等问题,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药品安全。”承办检察官陈晴晴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将核查情况上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经公益诉讼联合办案组讨论研究,一致形成监督意见。随后,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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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期各地公布的内容来看,检察院已经不止一次处理“药店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此前,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就县市场监管局对该院提出的药店执业药师“挂证”检察建议答复落实情况召开听证会。
今年4月,该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域药店存在“挂证”现象。临西县检察院干警对药品零售店初查立案后发现,药店“挂证”现象在多家药店普遍存在。
临西县通过建立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类案监督模型”,以“注册单位”与“参保单位”作为关键词进行比对分析,筛查出43名执业药师、64家药品经营企业涉嫌违法“挂证”。基于《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临西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也开展了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相关数据3000条,筛查出执业药师注册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批量异常数据68条,大批药店因此被查处。
药店特别要注意的是,不仅有检察院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这一种方式,其他监测形式也在全面跟进。广东、浙江、安徽等多省市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执业药师在岗信息进行监测。如手机APP扫脸打卡、人脸识别+实时定位打卡、药师人脸识别后才能进行处方审核等。江苏也正在推广医保刷脸服务,采用“人脸识别+实名+实人”进行安全核验,将来也会逐步实现药师人脸识别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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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通知”指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例如,辽宁省药监局在去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中就指出“在乡镇所辖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没有条件配备执业药师的,可以配备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到2025年底”。
还有地区主动缩减期限时间。广东药监局2020年发布通知明确,在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偏远农村地区,经营处方药、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允许其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到2023年12月31日。
距离国家规定的最晚过渡期2025年底还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对于缓冲期尚未达标的药店来说,一定要抓紧时间了。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加强执业药师的招聘和培养,提升药店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以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随着2025年的临近,监管部门必将加强对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迎来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来源:搜药、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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