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事
车
辆
事故造成防撞设施毁坏
及小型面包车车头严重受损
幸运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
11时5分许,毕节交警
巡逻至涉事路段
发现现场没有摆放安全警示标志
于是民警上前了解情况
并对肇事驾驶人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0mg/100ml
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毕节交警调查取证后发现
肇事车辆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
据袁某供述
其已经在驾校报名
但尚未参加过学习
事发时,他误将油门当刹车
袁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依法暂扣其车辆
交警部门还将依法
对袁某进行罚款、拘留
且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保险公司 不予理赔
无证驾驶,严重威胁
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之人
不仅面临暂扣车辆、罚款
还会面临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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