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商店、餐饮、景区等,浙江启动放心消费单元培育工作

央广网杭州9月23日消息(记者 项楠)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迭代升级放心消费建设制度体系,《浙江省放心消费单元建设指引(试行)》已正式出炉。该《指引》以推行信用承诺制为核心,引导发动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打造区域消费环境建设公共品牌。
《指引》将放心消费单元建设的重点放在商店、餐饮、网店、民宿、药品经营单位、化妆品经营单位、金融网点、通信网点等八类经营主体,以及商圈(街区)、市场、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美妆品质商圈等五类消费集聚区,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区域消费市场特点特色,积极拓展放心消费单元建设重要行业领域。
在承诺内容方面,《指引》围绕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方面,通过“正面清单”的形式,引导消费领域经营主体和消费集聚区举办方(管理方),可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计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等“六个放心”为基本标准,向社会主动作出公开承诺,并引导线下实体店将无理由退换货、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纳入放心消费承诺内容,同时鼓励放心消费单元作出细化或高于基本标准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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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放心消费单元基本标准(央广网发 来源:浙江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从提升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美誉度,增强消费者参与监督便利度的角度出发,对承诺内容触达方式作了创新改革。
在经营端,放心消费单元可使用“放心消费在浙江”logo,并与放心消费承诺内容一并展示,同时,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和社会化路径,探索将放心消费单元标识和承诺内容,融入商家企业码、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码、金融机构聚合码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在消费端,公众可通过“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实时查询放心消费单元建设对象的承诺内容、连续承诺年份及相关信息。
此外,《指引》还突出信用激励,放心消费单元履诺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评定因素,对履诺践诺落实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减少日常监管抽查频次;推动金融赋能,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放心消费单元履诺践诺情况,对放心消费单元提供融资支持和保险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放心消费单元好故事,提升商业信誉和消费者口碑;加强市场推介,支持放心消费单元积极参与消费会展、促消费活动,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放心消费单元给予流量扶持、推动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