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活动、发票开取、问卷调查……不同场景下,广告营销无所不在甚至防不胜防。近日,不少市民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民声直通车”反映,在参与问卷、投票或者开取电子发票后,网页底部总会附上一类“抽奖活动”,点击后却发现套路满满,变相诱导消费。这些打着抽奖名义的广告到底合规吗?
名为抽奖活动,实为营销广告
近期,市民王先生参与了一次当地政府开展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投票结束后他看到页面下方有一则抽奖活动链接,点击抽奖后显示他中了一箱茅台酒。随后界面跳转到一个登记界面,他输入了电话。两天后,一则来自杭州,自称茅台酒厂下属子公司的电话告诉他,需要另外支付299元才能寄到家。“既然是中奖就不应该支付其他费用,且这价格不符合市面上的定价。”王先生感到不对劲就并没有答应,并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希望其他人不要被这类活动所欺骗,“很影响投票组织方的形象”。
记者发现,该网络投票活动使用的是“易企秀”,在授权微信账号信息后,页面会跳转出一个红包界面。点击后,界面上滚动着用户“领取话费15元”“领取茅台镇酱香酒一箱”等活动奖品的信息,并提示“今日已有78530人”领取,且数字还在不断增加。点击开奖界面多次,记者都被通知“中奖”茅台镇贵州国酱酒。随机选择一个奖品详情发现中了12瓶。记者注意到在最底部“广告”两个字极为暗淡,无法直观看到。随后,网页跳转至确认订单界面,需要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住址信息。
记者随机填写了信息,几个小时后,一则来自贵州的电话自称自己是国酱酒厂,在一番宣传介绍后提到记者参加的是“免费抽奖”活动,中的奖是2箱酒12瓶,原价3588一箱,促销价格398元。为何不是免费送?对方称:“中奖的意思就是可以获得促销价”,还辩解“免费的酒您敢喝吗?”对方称,厂家没在其他平台推广,所以只能通过加用户微信完成支付和售后。那么,抽奖活动和参与的投票活动有合作吗?对方立马表示,有关系, 是厂家找了第三方在网站上投放的推广活动。
实际中奖概率0.000001%
除了投票活动,市民金先生也发现餐饮店开设发票的小程序上也有类似的抽奖广告。9月1日,他在一家商场用餐后开发票,提交开票信息后出现了自动跳转到点击抽奖的界面,其点击后被通知中奖了现金券,很快业务办理的短信通知接连发来,显示其订阅了5元和15元两个套餐。他旋即联系运营商客服退订,“对方称这是第三方绑定的业务,与他们无关。”
金先生使用的一家叫“诺诺网”开票平台,记者体验时发现,开票结果生成后大约6秒会自动跳转到“开票领红包”的抽奖界面,可点击8次抽奖,“中奖率”100%。8次尝试中,记者分别中了1次B站会员、2次茅台镇贵州王子酒、5次苹果手机。其中B站会员的奖品获取界面已被设置停止访问,原因是“经网址安全检测,该网页包含不安全内容”。所谓的苹果手机奖品,则需要用户在登记电话,随后系统自动会发送验证码并勾选“我已详细阅读并同意活动规则、隐私规则”,随后收费6-30元不等。
而记者多番核查抽奖页面才注意到,中奖结果的右上角标注着极其微小的字眼——“抽取资格”。下拉页面才能明确看到活动说明,用户抽奖获得的并非是iPhone手机,而只是进一步参与抽取新款手机的“抽奖资格”,实际抽中iPhone手机的概率只有0.000001%,且参与抽奖需先开通相关收费业务。记者输入手机号码后,收到一条来自号码“10655550”,以“中国联通”开头的短信,内容显示“您正在购买联通爱听悦学尊享会员25元/月-立即生效商品”。记者查询到爱听悦学尊享会员适用于“联通爱听”App,这是一款听书音频软件。看来,该“抽奖”活动与三大运营商均有业务合作。
对老年人来讲,辨识抽奖活动还是广告的难度更高。市民徐老伯告诉记者,8月底他曾在某款App参与地铁乘车优惠减1元的活动,点击多个步骤之后才发现,该活动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需要绑定手机号码,并付费开通一年的套餐才能获得优惠。如中途取消套餐,需收取20元的赔偿费。而乘车优惠的使用也有诸多限制,必须在24小时内使用,“优惠内容和捆绑规则都是最后才告知,一不小心就被捆绑销售了。”
层层联手,平台广告审核存漏洞
一位互联网平台社交广告从业者告诉记者,以抽奖形式展现的所谓广告基本都不是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直接来发布的,而是借助一些投放平台,将广告嵌入到大流量主的页面中,达到营销推广的目的。平台系统还可要求用户授权信息,根据浏览用户的画像与兴趣,匹配当前状态下最适合展示给用户的“抽奖”结果。此类抽奖往往按照用户习惯在页面底部展示,平台通常按照百次或千次有效的广告曝光,将广告收入与大流量主分成。
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其中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所谓可识别性,指的是商品经营者在自有平台等发布广告,或者利用账号名称、店铺名称等方式向消费者公开其身份等广告属性显著的形式。不过,记者发现平台存在广告内容把关不严的情况,比如尽管网站平台声明广告素材不允许使用模拟系统红包样式的创意,但仍然有广告主采用此种形式并被审核通过。
《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还提到,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发布互联网广告,或者利用人工、算法等方式干预自然排序、影响展示效果、附加购物链接并构成广告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认定为广告发布者。市民金先生认为,对于平台上的抽奖活动,如果中奖后消费者要支付额外费用才能获得中奖商品,那么此类活动本质上应被界定为广告推销,而非纯粹的抽奖。既然是广告推销,平台应该承担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清晰、明确地标注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