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浙E1**QX、浙E8**67...你们被点名了!早安,湖州公安说~

图片


图片


斑马线

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

是司机的安全警戒线

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

也是法律义务

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


图片

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

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开展常态严管并持续对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01

图片

辆号牌:浙E1**QX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太阳城路段


02

图片

辆号牌:浙E8**67

违法地点:湖州市区太湖路小桥头小区门口路段


03

图片

辆号牌:浙E4**8S

违法地点:安吉县胜利东路与朱家村路路口


04

图片

辆号牌:浙E5**UW

违法地点:安吉县浦源大道与吉庆路路口


05

图片

辆号牌:浙E2**6H

违法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街一中门口路段


06

图片

辆号牌:浙E6**87

违法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街县政府南侧路段


07

图片

辆号牌:浙E8**VB

违法地点:南浔区练市振兴路与中吉路路口


08

图片

辆号牌:浙EY**77

违法地点:南浔区年丰路南林农贸市场路段


09

图片

辆号牌:浙EJ**22

违法地点:织里镇吴兴大道汇德国际路段


10

图片

辆号牌:浙E5**3B

违法地点:织里镇富民路晶岛大酒店路段


11

图片

辆号牌:浙E0**UD

违法地点:长兴县画溪大道龙山雅苑西门路段


12

图片

辆号牌:浙E7**51

违法地点:长兴县明珠路妇保院路段


驾车时

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图片


1、右转弯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在红灯允许机动车右转的路口,遇行人信号灯也是显示绿色的情况下,右转的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

图片

2、左转弯或掉头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当交通信号灯允许机动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恰好遇到行经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也是绿灯状态下,此时机动车也应当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图片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图片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图片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图片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交叉路口右转或左转车辆

图片

右转、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图片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湖州公安提醒

斑马线不只是道德线

更是生命线

请广大市民共同努力

自觉做到文明礼让

共创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核发:赵亚琪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王丽萍 来源:湖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