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石楼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公示

全县各相关经营主体:

根据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吕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吕商务函〔2024〕110号文件精神和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县范围公开征集吕梁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预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主体基本条件

1.依法在石楼县注册登记,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的线上及线下家电销售主体。主体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账;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5.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有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电提供置换服务;

6.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预征集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主体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拟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石楼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门店;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7.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8.愿与政府确定的服务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愿与政府选定的相关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对接开展代收代办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9.有相应人员及技术条件,协助消费者完成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信息内容不限于回收企业名称、车主姓名、车主身份证号、车主联系电话、旧车辆牌照号码、旧车辆车身编号、新车辆牌照号码、新车辆车身编号、销售发票、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保证信息登记的真实性、有效性。

10.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应公示价格,必须公开作出价格承诺,销售价格不应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平均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

11.无不良记录,未被相关政府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装厨卫“焕新”参与主体拟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石楼县注册登记,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的线上及线下家装消费品销售主体,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相关销售发票,能够建立相应台账;

3.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5.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能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7.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8.未尽事宜由县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优化调整。

三、相关要求

征集和预征集期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止(3个工作日),如有质疑,请在征集期内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人:任斌斌 郑秀秀

联系电话:0358-5722040

地址: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商务股2室(石楼县政府院东窑洞一层)

来源:石楼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