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南都记者从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获悉,被告人黄某某(女,60岁)因发现丈夫符某某(男,殁年65岁)出轨,并在多次要求断绝关系无果后,于2023年9月23日凌晨持刀将丈夫杀害,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判决书。
公开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某(60岁)与被害人符某某(殁年65岁)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居住在柳州市城中区。2023年3月,黄某某发现符某某与谢某某有婚外情,同时认为符某某私自将家庭收入交给谢某某使用,二人由此多次发生争吵并伴有肢体冲突,黄某某要求符某某与谢某某断绝关系。
同年8月中旬,黄某某购买一把尖刀。同年9月22日,黄某某将该刀放置于卧室床上枕头下。当晚,两人再次因符某某的出轨问题发生激烈争执。次日0时许,愤怒至极的黄某某持刀捅刺丈夫符某某胸、颈部数刀,致符某某瘫坐在地上。
黄某某认为丈夫已经死亡,于凌晨3时许将尖刀装进单肩背包带至柳江河堤丢弃于河中。随后返回家中拨打电话报警,谎称其外出回家时发现丈夫死亡,并在家中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理。经鉴定,符某某系被单刃刺器刺伤右颈部造成右颈外静脉离断、右颈内静脉破裂致大出血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黄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黄某某作案后虽然未表明自己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能够交代自己的罪行,应视为自动投案,且归案后一直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本案系婚姻家庭生活矛盾引发,且被害人符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对引发本案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考量黄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李佳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