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女子离婚冷静期内被丈夫当街捅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月2日上午,该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9月23日上午,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宣判,维持此前一审的死刑判决。
“宣判的过程很短,仅几分钟,法官快速宣读维持一审原判。赵留超的姐姐来到了庭审现场。这一次,谁都没有讲话。”9月23日上午,被害人妹妹小玲(化名)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已经将二审结果通知了远在老家的父母,对他们来说,接下来就是漫长且煎熬地等待,等待赵留超被执行死刑。“如果不是死刑,我们不知道该办,没有办法去面对。死刑,这是他应得的,是必然的。但是对我们来说,我们最想要的,是我姐姐活着。”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小玲透露,姐姐小霞为赵留超生了一儿一女,十多年的婚姻里,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俭用,为赵留超买车,花费百万为赵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购置房产,回到家还要为赵留超洗衣做饭,“赵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顿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赵留超同意离婚后,我姐同意将房产留给孩子,并且给他40万元,就是个骗局。”小玲称,离婚冷静期期间,赵留超不肯离婚,多次扬言威胁,以家人相威胁逼迫小霞见面。然而带着五男一女赴约的小霞,还是倒在了血泊里。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5日通报,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留超、被害人小霞(化名)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2023年7月30日晚,小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小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小霞等人捅刺,致小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2023年7月7日到2024年9月23日,整整一年多的时间。
整整一年多,为小霞要一个公道,成为支撑着一家人辗转奔波的动力。在呼吁、泪水背后,事件留在每个人心里的创伤,其实一直未能愈合。
“姐姐遇害当天,兄弟姐妹是陪着她一起去的。我们看着姐姐倒在血泊里,也看着赵留超无差别地伤害每一个人。”
小玲说,哥哥在事件中受伤,至今无法正常工作。一方面,哥哥的心态受到很大影响,一直无法走出来。另一方面,哥哥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作,受过伤的手至今无法用很大力气。从事农活的父亲,不善言辞,他拿出纸笔,写下一封又一封的书信,哭诉着叮嘱,托她交给法官。而小玲自己,久久无法平复心情。“我的孩子还小,有时候孩子逗我笑一下,我甚至觉得愧对我姐姐。想到姐姐,我都不敢笑。”
“过去十几年,姐姐多次想离婚,他们也曾经分居过,但是赵留超软硬兼施,一直未能成功离婚。这一次,赵留超假意同意离婚,签了离婚协议,拿到钱后又反悔,因为他知道离不了。”小玲说。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