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经院学者 | 郑伟:延迟退休的自愿弹性赋予职工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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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引起各方关注。


改革有什么特点?怎么理解自愿、弹性原则?提高缴费年限会不会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障水平?“晚退”能“多得”吗?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教授接受了《中国组织人事报》记者黄欢的专访,深入解读延迟退休改革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工作,改革从酝酿到出台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体现了审慎论证、稳妥推进的改革态度。”期间,郑伟一直关注这项工作。他介绍,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要求“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郑伟认为,“从改革的目标和范围来看,这次改革有几个特点:一是退休年龄的调整是小步渐进的。法定退休年龄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用15年时间完成。二是退休年龄的选择体现了自愿、弹性的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一定幅度内,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弹性延迟退休。三是强调统筹兼顾。改革不是单兵突进,而是与青年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养老托育服务等配套举措协同推进。”

坚持自愿、弹性是这次延迟退休改革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

办法明确,职工达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怎么理解自愿、弹性原则?

“改革后,职工可以在一定幅度内选择‘往前弹”即弹性提前退休,或‘往后弹’即弹性延迟退休。”郑伟解释,“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弹性退休的最大区间是6年,改革到位后,男职工的弹性退休区间是60—66岁,原来55岁退休女职工的弹性退休区间是55—61岁,原来50岁退休女职工的弹性退休区间是52—58岁。”

“退休年龄从一个年龄时点变成了一个年龄区间,职工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更自主地选择安排工作和生活。”郑伟认为,这考虑到了每个职工具体情况不同,自愿弹性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职工关于退休年龄的自主选择权。

办法提出,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六个月。

提高缴费年限会不会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养老金怎么算?

“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有缓冲期并且是渐进的。缓冲期为5年,之后每年提高6个月,给职工安排工作和生活留出了一定的调整时间。而且,提高缴费年限对于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如果缴费年限短,那么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会比较低,难以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应有的保障作用。”

缴费年限从15年提高到20年,养老金水平增加约30%。“从养老金的提高可以看出,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相应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郑伟表示。

办法也提出,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那么,其中的“激励机制”是如何体现的?

“职工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郑伟分别从这两部分的计发方法进行分析说明。

“其一,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个人缴费年限越长,计发比例越高。比如,缴费年限20年,计发比例为20%;缴费年限30年,计发比例为30%。其二,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与个人实际缴费挂钩,个人实际缴费越高,计发基数越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退休时间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原因在于,退休时间越晚,作为分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通常越高,同时作为分母的计发月数越小,因此个人账户养老金会越高。”

郑伟认为,“良好的激励机制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的制度设计对于长缴、多缴、晚退的职工也更加公平。”


——原载《中国组织人事报》

2024年9月18日




学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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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主任等。兼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APRIA)主席、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国际学术期刊Geneva Papers on Risk and Insurance编委等。主要研究领域: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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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