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微视评:法院拍卖一瓶雪碧,为何没能“以小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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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拍卖信息备注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这让不少人惊讶,法拍竟然还有这样的低价商品,一套拍卖流程走下来,豆腐盘成肉价钱,成本都不够,这是在浪费司法资源。而在该法院的以往拍卖纪录中,还曾成功拍卖过4.08元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法院执行难是众所周知的问题,有人从中看到了法院的用心良苦,不以物小而不为,也想通过“以小见大”向社会彰显认真履责的决心,不放弃任何一丝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的机会。

但很遗憾,一瓶雪碧的法拍,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社会价值,反而让法院陷入了被动。被执行人之一的陈先生曾是两家公司法人,合计注册资本超过千万人民币。他无奈地介绍,目前企业已破产,自己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难道这瓶雪碧汽水,就是他为数不多甚至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吗?如果是,那就真有点荒唐和离谱。尽管陈先生表示希望能够努力改变,但拿一瓶还不知道过没过期的汽水来应付,的确很难让人相信他“真还”的诚意。虽然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如果本该尴尬狼狈的人,却在你所谓以小见大、认真履责的背后发出“你中招”了的偷笑,这才是最让人忍受不了的尴尬。法院执行与老赖之间,是长久的斗法斗智。希望公众多理解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所付出的努力,也希望法院多听取民意,早日拿出对策,尽快走出这种“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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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刘湖边 | 编辑:郭睿 

主编:冯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