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

青海日报融媒体9月23日讯(记者叶文娟)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浩门森林公安派出所以“昆仑2024”“2024清风”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自8月至今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荒漠猫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雕鸮、红隼、大鵟各一只。

图片
救助的荒漠猫。门源县公安局浩门森林公安派出所供图

据介绍,自“昆仑2024”“2024清风”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门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对线上网络平台、线下门店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确定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整治的区域场所,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处非法行为。

图片
救助的雕號。门源县公安局浩门森林公安派出所供图

门源县公安局提醒大家,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切勿猎捕野生动物,破坏其栖息环境。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门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或森林公安派出所联系,如遇不法分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编辑:乔明周;

稿件来源:青海观察客户端 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版权为青海日报所属媒体平台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