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3日电 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昊志机电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及财务总监肖泳林拟合计被罚1.11亿元。
9月23日晚间,昊志机电公司,公司收到汤秀清和肖泳林的通知,获悉其于当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昊志机电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汤秀清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1074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9月26日,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泳林先生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15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8月25日,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汤秀清、肖泳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三项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汤秀清处以1.09亿元罚款,对肖泳林处以200万元罚款。
昊志机电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汤秀清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泳林个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据昊志机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三大股东为汤秀清、汤丽君、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8672.68万股、2811.47万股、1108.3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28.34%、9.19%、3.62%。其中,汤秀清和汤丽君系姐弟关系。汤秀清持有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0.09%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因此,汤秀清对昊志机电的表决权比例为31.24%。
另外,肖泳林为公司第七大股东,持有129.1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42%。
公开资料显示,昊志机电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精密电主轴及其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与维修服务的环保型高新技术、创业板上市企业。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上半年,昊志机电实现营业收入6.16亿元,同比增加3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1.79万元,上年同期为-1483.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47.69万元,上年同期为-2681.75万元。
二级市场上,昊志机电23日收跌0.41%报12.12元/股,总市值37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