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阆中公安交警 大队水观中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酒后胆大妄为,没有驾驶证竟然开车上路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迅速被民警查获。
当晚19时18分许,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水观镇燕子山村村道张洪奎住宅外时,与相对行驶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人李某浑身酒气,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往市中医院抽血检测,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李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系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阆中公安交警大队调查认定,此次交通事故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后经血液检测,李某乙醇检验结果为102.3mg/100ml,属醉驾,民警依法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因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且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 :酒后莫驾车,对自己负责让家人安心,只有守法驾驶、文明出行,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阆中公安交警(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