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 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云南网讯(记者 陈晓波)长期以来,一些领域“任性执法”“粗暴执法”“小过重罚”等执法乱象广为群众诟病。近日,我省制定出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和裁量基准(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全面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突出权威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学习借鉴省外先进经验,反复研究、修改完善、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出台制定系列配套政策,构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据介绍,《适用规定》包括总则、裁量权基准与适用、保障与监督及附则,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裁量权适用主体、执法部门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坚持的原则及规范适用原则等。《裁量基准》遵循指导执法、细化裁量、规范裁量、方便查询的原则,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管理类别分为城乡建设、建筑业、住房和房地产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处罚裁量标准四个部分,包括938项违法行为裁量处罚事项。根据裁量权基准,选择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选择裁量阶次,确定行政处罚种类、罚款金额。在规范裁量方面,明确对违法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的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做到基本一致,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为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并运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编写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操作规程等配套文件,指导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全面、准确掌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原则、计算规则和裁量基准,提高行政处罚的科学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