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上政策外,央行还出台了以下房地产金融新政策:
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的期限。前期,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金融16条”、经营性物业贷款这两项政策,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房企存量融资展期、经营性物业贷款等阶段性政策,原来按照文件是2024年12月31日到期,央行这次和金融监管总局作出决定,把这两个政策从2024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6年12月31日。
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为进一步增强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央行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人民银行出资的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原来商业银行放100亿元,人民银行提供60亿元,现在商业银行放100亿元,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100亿元,加快推动商品房的去库存进程。
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在将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基础上,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盘活存量用地,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支持。这项政策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还在一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