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4日讯 根据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因当事人厦门咏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厦门咏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初次违反,参照《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七、旅游,序号19-3之规定,鉴于厦门咏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法情形属于“两年内初次违反”,认定其违法程度属于“较轻”。现对当事人厦门咏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厦门咏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游管理服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0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841号616单元、,法人是彭泽红。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