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25年度公租房保障资格申报工作9月24日启动

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兰州市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已于9月24日正式启动。

本次申请审核工作覆盖兰州市近郊四区,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即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也将参照执行。申请时间为9月24日至10月23日,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选择网络申请方式),而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

4.申请人单位无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

4.申请人单位无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如何申请?(以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例)

首先准备所需材料。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时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

(1)《兰州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租住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8)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审家庭需提供上述(1)(5)项及有变更的相关资料。

随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

(1)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或网络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租住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共同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租住状况进行核查,签署意见;

(3)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共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6)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此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还可登录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注册后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请。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李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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