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店面玻璃上贴招聘启事违法?市容管理不该深文周纳丨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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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一商户因在店面玻璃上贴招聘启事被城管要求接受处罚,引发关注。

02城管局通报称,执法对象产生误解,已当面向其说明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03然而,这一事件引发对沿街商铺张贴广告是否违法的更深入探讨。

04事实上,一些地方理解认为,城市街道两侧店铺橱窗、门面上五彩缤纷的张贴,展示的是商品,更是经济的繁荣和城市的烟火气。

05国务院有必要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相关内容作出修改,进一步明确哪些情况下张贴宣传品违法,哪些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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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一商户因为在自家店面玻璃上贴了一张招聘启事而被城管要求接受处罚一事,引起广泛关注。9月19日,乌兰浩特市城管局通报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执法人员已当面向其说明了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是什么误解呢?根据极目新闻采访,城管工作人员表示,“工作人员通知她来接受处理,她以为一定要罚款”,其实并不是罚款,只是口头教育,要求以后不要再贴了。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警告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过看起来,在引起舆论关注之后,这家商户连“警告”这一处罚也被免了,只是口头教育。官方通报中也称,“不予处罚”。但是,“不予处罚”不应该是这一事件的终点,有必要对沿街商铺张贴广告是否违法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乌兰浩特城管局此前曾对媒体表示,他们要求商家清除玻璃上张贴的招聘启事,于法有据。国务院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市容环卫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另据《齐鲁时报》报道,近年来,乌兰浩特市城管局也曾多次发布通告,要求对沿街单位“门前五包”进行整治,其中就包括“杜绝乱贴乱画,严禁在建(构)筑物外立面、橱窗玻璃内外、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区域内的树木上进行违法张贴、涂写、刻画、晾晒、悬挂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违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深文周纳,机械理解和执行法条,那在沿街商铺的玻璃上张贴广告等,确实都需要经过批准,未经批准就是违法,要清除,还可以罚款。很多城市的市容卫生管理部门也确实是这么干的。但问题正如乌兰浩特市那位店主所追问的那样,“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商铺来说,在沿街的门面上张贴一些广告,可以说是刚需。乌兰浩特市这位店主需要招聘人手,在自家店铺门窗上贴一张纸,让顾客和路过的行人能看到,知道这里在招人,成本低,效果可能也比较好。很多房产中介,都会在橱窗上张贴房源信息,超市便利店等也会把优惠商品的信息放在门面最显眼的地方。通过橱窗展示商品是商家的天然需求,也是天然的权利。

有一些城市的管理者,有一种“洁癖”,觉得城市只有整齐划一,一尘不染,才是“市容整洁”。殊不知,市容更在于其丰富多彩和旺盛的活力。城市街道两侧店铺橱窗里、门面上五彩缤纷的张贴,展示的是商品,更是经济的繁荣和城市的烟火气。如果一条街道,沿街店铺没有任何张贴、任何展示,有的只是千篇一律的门头店招,那不是整洁,而是冷清。

对此,一些地方的理解显然更深刻。2021年,广东省高院曾公开一起类似事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例。在那起案例中,行政执法部门认为一沿街店铺店主在店面玻璃门内张贴招工广告影响市容环境,认定为违法,将其广告上展示的固定电话通报给电信服务商,对号码报停,店主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店主败诉,但二审法院认为,该招聘广告位于店铺玻璃门内,文字清晰、纸张完整,尺寸较小,无不良内容,属于普通公众常见的临街店铺广告,与店铺所在的商业区环境和氛围相符,没有破坏建筑物的整洁、完好、美观,不属于擅自张贴在建筑物上影响市容环境的宣传品,撤销一审判决,认定执法部门通知电信企业停止电话号码使用的行政行为违法。

广东省高院在发布案例时点评,在自家店铺玻璃门内张贴的招聘广告,有别于街头户外的“牛皮癣”广告,对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以及市容环境并无明显影响,也没有妨碍居民正常生活。而且,涉案店铺所处地不属于政府部门划定的广告禁设区或严控区,户内招聘广告没有破坏商业区的整体环境和氛围,不应认定为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广告。

在这一案例中,法院还明确,行政机关创新执法手段应坚持依法治理的法治原则,通报电信企业停止为涉案电话服务的行政行为违法。必须要指出,现在报停电话成了不少地方执法部门的处罚手段。乌兰浩特市这次事件中,爆料店主也在视频中表示,城管部门称如果发送三次短信后她仍不去处理,将会停止其手机号码的使用。但是这一处罚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值得商榷。

另外,要求张贴宣传品要经过批准,可能也有内容合规方面的考虑。但如果所有在橱窗、门面上张贴的宣传品都要事先经过批准,那么多的店铺,那么多的广告,全都事先审核,有关部门忙得过来吗?更好的办法,是事后监管。如果发现商家张贴了有不合法不合规内容的广告,可以事后处罚,而不是要求事先取得批准,否则就一律以违法来查处。

如今的经济形势下,对街头小店利用自家店面张贴招聘广告是否影响市容环境,城市管理部门不应一刀切简单执法一禁了之。国务院也有必要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相关内容作出修改,进一步明确哪些情况下张贴宣传品违法,哪些是合法的,不需要事先批准,以免地方执法中出现滥用执法权,妨碍商家正常经营的现象。

辛省志

责编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