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管理,确保训练活动安全和道路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乌鲁木齐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时间及法律责任等事项通告如下:
结合乌鲁木齐市实际道路现状和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需求,指定以下路段为训练路线:梧桐路(西山公路—牡丹街)、牡丹街、锦葵街、水仙街、文冠路
纬二路(安青南路—康安路)、康宁路(安北二街—汀园北路)
4、水磨沟区
净水路(纬三路—古牧地西路)、紫藤路(净水路—清扬路)、清扬路(古牧地西路以北)
(1)沂蒙山街(金湖路—融合南路)、融合南路(沂蒙山街—吕梁山街)
(2)金岭西三路(万盛大街—正威大道)、正威大道(金岭西三路—金岭西二路)
训练车通行时间:
08:00—21:30
道路长度:
金岭西三路(万盛大街—正威大道)1350米
正威大道(金岭西三路—金岭西二路)800米
1、驾考学员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2、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培训,应当使用教练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教练员应当具备教练员资格,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3、在指定路线、时间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注意减速慢行,确保交通安全。4、违反上述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