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快评|对作奸犯科者就要用重典

朱永华

9月24日,江苏省无锡市医保局发布情况通报:媒体报道的无锡虹桥医院骗保情况基本查实,该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等15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锡虹桥医院涉嫌的这起重大欺诈骗保案件,震惊全国。这家看似普通的民营医院,竟暗藏玄机,不仅公然伪造病历,还精心策划了一系列手段,瞒天过海,企图骗取国家宝贵的医保资金。其影响之恶劣,令人咋舌。

医保基金,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其安全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任何企图通过欺诈手段侵吞医保基金的行为,都是对公共利益的公然挑衅,是对法律底线的肆意践踏。因此,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无锡虹桥医院骗保事件并非个例。在医疗领域,类似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据反映,一些医院,尤其是一些民营医院,骗取医保基金已成了常规的牟利手段。事实上,此番国家医保局派出飞行检查组进驻无锡虹桥医院开展专项飞行检查之外,又对无锡下属区县1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又有“新的发现”。

治乱必用重典。骗取医保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法律的威慑力并非一蹴而就,必须在对于骗保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中不断加强。

在处理无锡虹桥医院骗保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国家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和坚决态度。只有法律的“牙齿”硬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才有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