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据媒体报道,
有多地的新能源车车主在驶入
一些酒店、建筑大厦的地下车库时,
遭遇“劝退”或“拦截”,
而燃油车就可以正常通行。
相关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出于对新能源车停放的安全性考虑,
才禁止进入地下车库,
而地面上专门为新能源车
划分了停车位,
且车位数量充足,
可以满足新能源车停放需求。
如此行为是否合法?
若发生安全事故,谁来担责?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美玲律师的专业解读!
酒店或商场禁止新能源车在地库停放是否合法?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环境下,酒店或商场禁止新能源车停放地下车库缺乏合法依据。
首先,车主驾驶经车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许可行驶的新能源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是自由行使物权的常见形式,在没有紧迫的、现实的安全隐患和消防义务的情况下,酒店或商场禁止入内缺乏明确、充分的事实依据,而我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也没有对于新能源车停放地下车库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该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对车主正常行使物权构成妨碍。
其次,新能源车主到酒店或商场地下车库停车属于消费者购买停车管理服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新能源车主作为消费者,却被酒店或商场禁止停放地下车库,没有公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消费歧视。
此事件中,酒店或商场作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人及经营主体(包括其聘请的第三方物业作为地下车库的管理主体),具有维护消防安全和加强隐患排除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相关部门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本着安全至上的原则,科学严谨充分地论证新能源车辆在地下车库停放的安全隐患以及解决方案,加快制定相关规范,促进新能源车辆安全规范管理,防患于未然,同时最大限度消除社会疑虑和由此引发的“各行其是”。
若发生安全事故,谁来担责?
我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因此,新能源汽车在停放过程中如果发生燃烧等安全事故,应由消防部门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认定火灾事故原因以确定责任主体。
如火灾事故属于新能源车主未规范使用充电装置所致,需由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及使用人承担责任,若车辆已购买商业保险,则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分担部分赔偿责任;如新能源车辆在停放中自行燃烧造成安全事故,并查实为车辆自身质量缺陷所致,则应由车企、电池供应商等相关企业承担责任;如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外来因素造成安全事故,则应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邹星宇
视频:李唯祎 李宗奇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