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长期破净公司应当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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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邱利

9月24日晚间,为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提高对自身投资价值的关注,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表示,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

《指引》强调,董事会应当结合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推动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鼓励董事会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指引》还明确了两类公司的特殊要求,一是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并公开披露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内部考核评价等,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其他上市公司可参照执行。二是长期破净公司应当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此外,《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等各类违法违规、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编辑:麻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