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大连市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本市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联动、分类推进”的原则,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创投要素集聚、基金体系完善、服务场景优质、区域发展快速,股权投资标志性成果丰硕的发展格局,每年推出一批具有标杆作用、品牌效应的精品基金,至2026年末,全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力争达到120只,认缴规模超过1000亿元。《行动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从推动基金设立、推动基金招商、优化发展生态、搭建服务平台和规范行业管理5个方面提出21条任务举措,并将任务拆解到29个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相关区市县和国资国企,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创投要素集聚、基金体系完善、服务场景优质、区域发展快速、股权投资标志性成果丰硕的发展格局。《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显示,大连市将积极推动基金设立,积极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引导母基金作用。市政府出资设立市级政府引导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各区市县结合实际设立区级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主要投向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挥引资、引技、引才的引导作用。
推动设立各类子基金。市政府引导母基金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模式进行运作,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构建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基金投资体系。原则上母基金对天使类子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0%(含,下同);对创投类子基金不超过30%;对产业类子基金不超过20%。市区联合出资的,共同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省市区联合出资的,共同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子基金,可按“一事一议”支持政策报批,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
大连市还鼓励各区市县设立和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各区市县围绕重点产业,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扩大基金规模。积极开展基金招商,做好基金落户服务。未来三年,中山区、金普新区、高新区新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0只,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长兴岛新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只,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新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只。
下一步,市委金融办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抓紧推动《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围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全链条,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态和政策机制,引导基金加大对我市重点领域投入,为我市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