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先春中医(综合)诊所合计被罚10000元: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台海网9月25日讯 根据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健康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湖卫医罚(2024)24号)显示,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对决定给予被处罚人没收违法所得9121.94元,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厦门湖里先春中医(综合)诊所是一家从事门诊部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26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1号125单元,法人是李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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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