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投顾浙江分公司误导性宣传等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9月25日电 海顺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海顺投顾)浙江分公司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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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网站截图

  浙江证监局网站25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该局发现海顺投顾浙江分公司营销人员存在误导性宣传、变相承诺收益的情形,存在运用部分客户成功案例进行展示宣传且缺乏风险提示的情形,存在一定误导性;部分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情形;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规范,存在服务留痕记录不完备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二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中第四条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六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顺投顾浙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业官网显示,海顺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3月,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1998年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投资咨询资格(证券资格号:ZX0095),公司业务涵盖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培训教育等,在浙江、上海、湖南等地均有分支机构。(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