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9月15日,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电气)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招股书显示,旭辉电气专业从事电网安全控制设备、电能质量优化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内电力设备供应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新能源发电(光伏、风电等)及铁路、石油化工、煤炭、钢铁等大型企业。
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旭辉电气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3亿元、1.87亿元、1.84亿元和1.0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54.50万元、4851.46万元、4027.59万元和1744.58万元。
根据问询回复及工作底稿,旭辉电气产品主要以自身出具并经客户确认的投运报告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旭辉电气报告期内存在无客户确认的投运报告确认收入的情况,2021年至2023年涉及金额分别为838.15万元、1,096.63万元和1,192.5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接近5%。针对无投运报告的项目,旭辉电气目前以工程人员的出差记录、现场照片等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旭辉电气以项目的实际投运完成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报告期内存在投运报告出具时点远滞后于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如2021年至2023年投运报告出具日期滞后2个月以上的项目对应收入金额分别为2,076.06万元、956.75万元、911.51万元。部分项目的投运报告出具时点与实际收入确认时点存在跨期的情形,如2021年实际收入确认时点和投运报告出具时点跨期涉及金额1,443.09万元,占收入的比例7.72%。
对此,北交所要求旭辉电气针对缺失验收单或投运报告的项目,说明以工程人员出差记录、现场照片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有效性,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相关内控的健全有效性;说明各年度无验收单或投运报告的项目收入确认各环节的平均时长与其他项目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收入确认周期明显偏短或偏长的情况及商业合理性;说明无验收单或投运报告的客户类型、交易金额及占比,主要客户及相关交易的基本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目前回款比例等,未出具验收单的具体背景、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及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北交所要求旭辉电气说明旭辉电气关于收入确认关键依据缺失或获取时间滞后等不规范情形财务的具体规范措施,是否实施有效,期后是否仍存在相关情况,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问询回复及工作底稿,旭辉电气2021年至2023年非电网类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3,259.22万元、4,095.79万元、7,103.39万元,收入规模持续增加。报告期内旭辉电气通过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拓展非电网领域客户,销售人员数量逐年增加。2021年至2023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984.24万元、1,276.62万元、1,120.23万元,2023年销售人员数量及销售增加的情况下,销售人员薪酬同比下滑。资金流水核查发现,旭辉电气报告期前期存在通过上海荣阔等第三方发放销售人员业务提成的情况。
对此,北交所要求旭辉电气说明各期销售人员数量、人均薪酬及变动情况,结合销售人员结构、薪酬制定及发放方式等,说明2023年非电网客户收入、销售人员增加的情况下,销售人员薪酬同比减少的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前期通过上海荣阔等第三方发放销售人员业务提成的具体情况,资金流转过程及涉及金额,目前的规范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是否仍存在其他代发工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