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明代地方社会的宾兴礼仪

作者:李媛

来源:《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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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书影


宾兴一词起源很早,在明代文献中较多用于指代科举。宾兴礼则是明清时期行之于地方社会的为参加乡试、会试的考生举行的送迎之礼。明代科举取士兴盛,从乡试到殿试,各级考试不仅有完备的相关程序,还因此形成了礼遇考生的典礼仪式:在朝廷层面,这一仪式称为恩荣次第,明确载于史料;在地方上,行诸各布政司府州县的则称为宾兴礼仪。对于后者,学界迄今极少关注,仅有的几篇论及明代地方社会宾兴礼的文章,主要侧重于从科举经费的角度探讨其对于国家以及地方财政和社会的意义。揆诸史料,不难发现,明代的宾兴礼已经成为当时地方社会一项相当重要的公共礼仪,列诸官礼,广泛存在。这一礼仪在明代地方社会如何形成和发展,其具体实践样貌和特点如何,礼仪本身有怎样的功用和社会意义,这些问题尚待深入探讨。


一、宾兴礼与乡饮酒礼的分离


宾兴起源于西周,《周礼》地官大司徒之职即包含“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周代的宾兴包含明显的举能尊贤之意,宋人即评价“且如周礼以乡三物教民,谓之宾兴,只看‘宾’之一字,当时盖甚尊”。周制,宾兴时需行乡饮酒礼,这一将宾兴与乡饮相结合的仪式被后代所继承。汉到魏晋时期,郡国行乡饮酒礼主要取正齿位之说;唐代乡饮酒礼则仿周制,兼取宾兴与正齿双重含义:“李唐兼采二说,宾兴贤能则以刺史或上佐为主,其制皆仿于古,而小损之。有主宾介而无僎,其乐则歌笙间合各一,作而不备。正齿位则行于冬季,主用县令,复降杀其礼。”《新唐书》明确记载,地方举选、乡贡试毕,及武举中第,均行以乡饮酒礼。宋代宾兴行乡饮酒礼取意大致与唐代相同,除此以外,还会于庙学行释菜礼。朱熹有“行乡饮酒礼告先圣文”,称“今者宾兴有日,熹谨与诸生考协礼文,推阐圣制,周旋揖逊,一如旧章。即事之初,敢以舍菜之礼,谨修虔告”。元朝乡饮酒礼与宾兴的结合大致延续唐宋以来的旧制和惯性,在地方社会保持运行。


关于宾兴与乡饮酒礼的关系,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认为以郑玄为代表的先儒所讲的乡饮酒礼包含以下四种:一为三年宾兴贤能,二为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三为州长习射饮酒,四为党正蜡祭饮酒。总而言之皆谓乡饮酒。唐宋以后的儒者对此种说法加以继承和引用,所分不超出以上四类。《宋史》进一步称,“后世腊蜡百神、春秋习射、序宾饮酒之仪,不行于郡国,唯贡士日设鹿鸣宴,犹古者宾兴贤能,行乡饮之遗礼也”。到了明代,集中记载明代礼仪的官方书籍《明集礼》中,关于乡饮酒礼的渊源采三类说。明人丘濬则引乡饮四类说,并认为“今世所行者,惟存一乡大夫饮国中贤者尔。他如所谓州长习射、党正蜡祭,世不复讲。而三年宾兴贤能,其宴会虽谓为鹿鸣,而亦不以乡饮为名焉”。可见,至迟到唐宋时期,宾兴时仍然照周制行乡饮酒礼,设鹿鸣宴,名称有所不同,遗意尚在。而到了明代,宾兴礼则脱离乡饮酒礼,单独形成了一套礼仪规范。


具体来说,明朝宾兴礼的发展经历了明初欲行古制与乡饮酒礼的短暂结合,到不久以后二者分为殊途的过程。正如秦惠田所说:“明初定乡饮礼仪,命有司与学官率士大夫之老者于儒学行之,又于是日令一人升读律令,盖取正齿位之义。其乡试举人中式者亦有鹿鸣宴,然不名之为乡饮酒也……《集礼》定于明初,其时宾兴贤能尚用乡饮之礼。洪武十六年重颁图式,删去此条,而宾兴与乡饮判为两事矣。”


洪武五年(1372三月,朱元璋诏天下行乡饮酒礼。礼部奏取《仪礼》及唐宋之制,又采周官属民读法之旨参定其仪。正德与万历会典中对乡饮酒礼的记载称:“在内应天府及直隶府州县,每岁孟春正月、孟冬十月,有司与学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学校;在外行省所属府州县,亦皆取法于京师。其民里社,以百家为一会,粮长或里长主之,百人内以年最长者为正宾,余以齿序坐,每季行之于里中。若读《律》《令》,则以刑部所编《申明戒谕书》兼读之。其武职衙门,在内各卫亲军指挥使司及指挥使司,凡镇守官每月朔日,亦以大都督府所编《戒谕书》,率僚佐读之。”这段记载并没有看到宾兴礼的半点影子。但在《明太祖实录》中,比对洪武五年三月戊戌诏天下行乡饮酒礼的内容可以发现,万历会典此段记载在“每季行之于里中”和“若读《律》《令》”之间删去了很重要的一句:“大率皆本于正齿位之说。而宾兴贤能、春秋习射,亦可通行焉。所用酒肴,毋致奢靡。”明初颁行的《明集礼》中对乡饮酒礼的记载也有同样表述:“盖本于正齿位之说,而宾兴贤能、春秋习射,亦可通用焉。”可见,明初乡饮酒礼初定时,确曾欲复古礼,将宾兴礼与之结合而行。


但地方文献中没有看到明初有关宾兴乡饮得到落实的具体记载,因此,明初这一仪式过程到底如何施行并不清晰。而宾兴脱离乡饮则主要与明代科举制度逐步成为定制有关。明朝科举考试在洪武三年(1370诏开科取士后,考试时间、考试内容、中举人数的规定都带有临时性,未成定制。根据国初急需人才的需要,洪武四年(1371更是诏各行省连试三年。直到洪武十七年(1384),三年一大比的科举制度规定才最终确定下来。与科举考试制度的最终确定几乎同时,洪武十六年(1383),朝廷再次颁布了各处府州县每年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日儒学所行乡饮酒礼,以及里社每年春秋社稷会饮后所行乡饮酒礼的详细图式。从儒学乡饮酒礼主持者司正在仪式上所宣读的诫辞中可以明显看到,此时乡饮酒礼已经完全没有了为乡举里选行礼仪之意:“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而乡饮酒礼的另一个重要内容读律,以及带有警示奸顽者意义的令有过有罪者分席而列的仪式,也与宾兴毫无关联。此时的乡饮酒礼已经完全转变为地方社会以序长幼、论贤良、读律例、别奸顽为主要内涵的仪式,与科举宾兴礼仪彻底分离。而“宾兴”则更多地直接成为科举考试的代称,科举之年被称为大比之年,或宾兴之年。


明后期的地方文献对宾兴与乡饮的分离也有如是记载:“先儒谓乡饮有四:三年宾兴贤能一也,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二也,州长习射三也,党正蜡祭四也。今世所行者饮贤一典尔,宾兴虽存,已异其名矣。”“至于乡贡试毕,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僚属而歌鹿鸣,与耆艾序少长焉,盖犹宾兴乡饮之遗意乎!宋政和始改鹿鸣宴为乡饮酒,绍兴令州县以科举年行之庠序,则三年一举之饮,至宋尚存也。今之乡饮一举于十月之朔,而非蜡,再举于正月之望,而非宾贤。惟大比歌鹿鸣,不涉乡饮,而乡饮别举于庠,则尚齿尚贤,古乡大夫饮宾之礼也。”又称:“宾兴,乡举里选之法不行,今以岁贡科举当之,饮酒之礼,颇不按古制,亦不行于学宫。”


对于两者的分离,弘治年间丘濬曾主张复古人宾兴贤能之礼,于乡试撤棘鹿鸣宴之际,再行宾兴乡饮酒之礼:“本朝三年大比一开科,两京十三藩皆有乡试。撤棘之日,有司设席以待考试官及中式举子,谓之鹿鸣宴。今宜斟酌古制,以解首为宾,以次为介,为三宾,为众宾,而以考试官为僎,提调官为主,监试官为司正,执事官及藩臬官僚皆以陪位,其中执事人员有营私作弊者列于外坐,一如朝廷颁降礼制而行,以复古人宾兴贤能之礼。”但终明一代,这种设想都没有成为现实,宾兴礼脱离乡饮酒礼,发展出一套不同于乡饮酒礼的单独的礼仪程式。


二、科贡吉礼:明代地方宾兴典礼的形成及其特点


脱离乡饮酒礼的宾兴礼仪在明代是如何发展衍变的?这与整个明代选举制度的变化密切相关。清人称明代选举制度为“进士、举贡、杂流三途并用”,进士、举贡皆涉学校,杂流即吏员。另有一说称三途并用实为荐举、贡举和科举,主要实行于明初,其中尤重荐举。到明中期以后,朝廷专注科举,尤重进士,贡举渐弱,荐举几乎不行。这种取士之法与明初的社会实际需求大有关联。洪武时期,国家初建,朝廷人才极为匮乏,于是,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征天下贤才至京,授以守令,并于同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各赐白金而遣之。三年谕廷臣曰:“六部总领天下之务,非学问博洽、才德兼美之士,不足以居之。虑有隐居山林,或屈在下僚者,其令有司悉心推访。”同年,罢科举,“别令有司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其目,曰聪明正直,曰贤良方正,曰孝弟力田,曰儒士,曰孝廉,曰秀才,曰人才,曰耆民。皆礼送京师,不次擢用”。明初荐举之法的内容,选荐人才的方式和标准与周代乡三物而宾兴的内容很相似,但与周代特别强调将取士与礼仪的密切结合不同,明初荐举重制度运作之结果,而轻礼仪展示之过程。直到永乐时期,荐举起家者仍然受到重视,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宣德以后才逐渐形成科举日重,荐举日轻,“能文之士率由场屋进以为荣”的局面。一直到明中期以后,荐举近乎不行,专重科举,贡举次之。因此,时人普遍视科贡为国家取士之正途,甚至称:“二百年来,丰功茂绩,先后相望者,皆科贡出也。”宾兴礼即是一种地方社会的科贡吉礼。据笔者搜集,明确记录于地方志中的宾兴礼仪的具体程式并不多见,有鉴于此,列表如下,以见其具体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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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的明确记诸方志的宾兴礼仪程式,与明代宾兴礼普遍存在的实际情况并不矛盾。有一些文献记载,虽然没有详列该礼仪的全部仪程,但均提及宾兴礼在地方社会确有实践的情况。如成书于天顺年间的志书记载,广东肇庆府德庆州东五里登云桥上有登云亭,“每宾兴大比,饮饯士人及迎送使者皆于此”。明人笔记《菽园杂记》中记载,正统年间南直隶提督学校御史孙鼎,“笃信力行之士,言行政事,足以表仪士类……故事:士子中小试赴举者,插花挂红,鼓乐道送,时睿皇北狩之报方至。先生语诸生云:‘天子蒙尘在外,正臣子泣血尝胆之时。吾不敢陷诸生于非礼,花红鼓乐,今皆不用。’乃亲送至察院前门而还。至今人能道之”。显然,这则发生于正统时期的诸生赴举之庆祝活动就是宾兴礼仪的一部分,并且从“故事”一语的表述来看,这一礼仪在正统之前就已经存在。《松窗梦语》中也记载了辛酉之秋闽中乡试放榜后,作为监临的侍御李廷龙询问提调张瀚是否记得所取士人的样貌,张瀚称对此早有留意,并在接下来的宴请中式举人的宴会中得到验证。这一宴请中式者的礼仪,明人也沿用前朝旧称呼为鹿鸣宴。朱舜水曾评价乡试鹿鸣宴“艰难尊崇过之”。嘉靖年间,礼部尚书姜宝记载:“通全闽计得六十九人,榜示而宴,礼之如宾兴之典。”福建建宁府尤溪县县志记载:“凡生员大比,岁贡出学,举人会试,俱有公宴设于县堂,县正主席,学官及僚幕与焉。”万历顺天府志记载,该府丞任职除了乡试过程中的职掌,还包含举办乡试后的鹿鸣宴,以及本府备办银两、花红、旗帐、彩亭、鼓乐礼送本府考生等项。


另一个佐证明代宾兴礼仪普遍存在的事实,是明代文献中大量存在的有关地方社会科举经费的记载。这其中主要包含官方组织各级科考所需经费,以及地方社会各类宾兴礼仪的花费两种。据学者研究,这一经费的编征经历了从早期的体现实物与力役相结合(官钱加廪给、脚力)的形式供应,到中期以后逐渐转化为赋役征收的货币化和定额化的过程。嘉靖以后,地方志关于科举经费的编制更为稳定、具体和明确。万历时期,江西科举银分三年编备,各项宾兴礼仪花费出处逐次开列。京师河间府肃宁县,新中进士、举人牌坊、公宴、花红、车辆盘费等均列入本县礼房待支项目;顺天府乡试岁贡、科举生员各类宾兴盘费具载。南昌府所属南昌县四十五坊,及新建县十坊每年照丁所征坊丁银中,均有留备三年宾兴科举鹿鸣宴等项花费,且由坊长专门负责,专官领发。在普安州,为了解决科举宾兴花费短缺的情况,还有将宾兴银作为“资本银”放于本卫殷实之家以获取利银,支应科举宾兴各种费用的办法,并规定“本银二百两流水生放,不许停滞,亦不许别项支销,永为定规”。除宾兴银外,还有余租银、牛租银等,均为指定支援科贡宾兴之用。宾兴经费从早期的临时性筹措支应,到中期以后的稳定征收,也恰恰与明中期以后宾兴礼仪程序化的固定和普及相互印证。


那么宾兴礼在明代是如何形成的呢?洪武初期,朱元璋致力于制礼作乐,确定明代典章制度,并颁示于地方。在《洪武礼制》《明会典》《大明一统文武诸司衙门官制》中有关地方官员的职掌和礼仪规定里,涉及官员到任礼仪、节庆礼仪、朝觐礼仪等均有明确规定,但并没有关于宾兴礼仪的记载,这在绝大部分明代地方志所列地方公共礼仪中亦可得到印证。在《明集礼》中,也没有关于地方社会宾兴礼的相应规定和任何仪式程序。因此,宾兴礼并非是明廷自上而下规定而来,它的形成应该大致有以下三个来源。


一是历代礼贤取士的传统。明人谈到取士之法的来源时称:“宾兴之礼取诸虞周,劝驾之意取诸汉,围棘之制取诸唐,糊名易书之法取诸宋,而又主经义参论策,罢黜诗赋,因革损益,萃为宏规。故虽求贤路广,必出乎是者乃正且贵,盖天下第一途也。”取士过程中伴随的礼仪,凸显了以礼待贤之意,这在周代乡饮酒礼仪式中已见雏形。到唐代以后,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这一礼士传统逐渐落实到宾兴宴饮这一环节。唐代乡试撤棘后有“鹿鸣宴”“烧尾宴”,甚至皇帝赐簪花饮宴。《宋史·礼志》中有乐章“大观闻喜宴”“政和鹿鸣宴”,皆为赐贡士宴所做。宋太平兴国九年(984),进士始赐宴琼林苑。元至正年间大儒程端礼为四明郡宴贡士诗序称,郡守王侯政集二州四县之士试于泮,并“以入优等者十人暨考官及次一十四人宴于泮,礼意优渥”。明代基本沿袭了这一传统,文士歌鹿鸣而宴,武举歌兔罝而宴。殿试后则有恩荣宴、武举宴之赐。不同的是,明代地方社会的宾兴礼仪不仅包含放榜之后的宴饮,还形成了一系列固定的礼仪程式,宾兴礼的内容较前代更为丰富。


二是明代朝廷科举殿试恩荣次第的示范作用。按照逐级考试的程序,在外府州县赴各布政司,各直隶府州县赴应天府(永乐后为顺天府)乡试,中式者送礼部会试,会试中者由皇帝亲试于奉天殿。殿试完毕后于礼部赐宴,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诣先师孔子庙行释菜礼,工部于国子监立石题名。这一系列朝廷的荣誉赏赐和仪式详细记录于《进士登科录》等史料中:“上御奉天殿,亲试策问。三日早,文武百官朝服,锦衣卫设卤簿于丹陛丹墀内,上御奉天殿,鸿胪寺官传制唱名,礼部官捧黄榜,鼓乐导出长安左门外张挂毕,顺天府官用伞盖仪从送状元归。第四日赐宴于礼部,宴毕,赴鸿胪寺习仪。五日,赐状元朝服冠带及进士宝钞。六日,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七日,状元诸进士诣先师孔子庙,行释菜礼。礼部奏请,命工部于国子监立石题名;朝廷或有事,则殿试移他日,谓之恩荣次第。”朝廷为状元及诸进士选拔而举行的隆重的赏赐礼仪,无疑给地方社会释放了积极礼士的信号,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是地方风俗的累积与影响。科举取士在明代的逐渐发达促进了人们对于功名利禄的追求,地处南直隶附近的吴江县从明初的废诗书略典礼,到天顺以后尚文乐仕的变化,恰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证:“吴江僻处东南,视郡城稍为近质,朱子昌称其有泰伯延陵之遗风,故其俗醇以厚……明兴,芟夷豪门,诛戮狂士。于是俗以富为不祥,以贵为不幸。或举秀才辙相仇讐,故人废诗书而略典礼。又畏触法,习尚俭素……天顺初,人始尚文乐仕,而俭素之习因而渐移,迩年弥甚。在官有龙虎之称,在野有醵酺之燕,厌故常而喜新说,好品藻而善讥评,国初醇龎之气鲜有存者。”所谓“夫国家会通自有定典,而风俗沿习不可逾”。可以想象,在这样的风气中,人们对科举功名的追求越来越甚,更乐于看到地方上的应试士子,尤其是中式者受到礼遇,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宾兴礼仪在地方社会的流行。


可以说明代的宾兴礼是在科举取士常态化以后,沿着以往历代礼士的传统,同时受到明代朝廷对状元及诸进士恩荣次第的影响,在地方社会逐渐形成的。尤其到了明中期以后,更与各地风俗紧密融合,受到民众的追捧,使得这一礼仪更为流行和普遍。明中期以后方志的记载显示出,这一典礼得到了朝廷和地方官员的认可和普遍重视,成为地方有司的重要职掌之一,与新官到任、庆贺、开读、朝觐、祭祀等礼仪一起,进入行之于地方的“国礼”范畴。


嘉靖以后明代地方社会宾兴礼仪的具体程式还有如下一些特点:首先,宾兴礼作为一种科贡吉礼,礼仪举行的对象皆涉选拔,首推科目,其次为贡生。具体来说,科目考试主要涉及乡试与会试,殿试级别的恩荣次第不在其中,所以是一种地方性的公共典礼。礼仪的隆重程度据科考级别的不同而有等级差异,乡试赴考与报捷为第一层级,会试赴考与报捷较乡试加隆,贡生礼稍次之,这基本上也与各级中式人员的仕途前程相匹配。明人评价:“宾兴为国家待贤之典。其等固有高□,而有司所以宾兴之者,其礼亦不能无隆杀,振作激励之意深矣。”


其次,明朝中期以前,各地方府州县的宾兴礼仪以鹿鸣宴为主,一些地区也有礼送赴考人员和报捷之举,但这种仪式多是延续传统,或者是一种自发的行为,并未上升到礼仪规制的层面。而宾兴典礼仪式化的最终形成,并落实为地方社会的礼仪规范则是明中期,尤其是嘉靖以后的事情,这从上文地方文献有关宾兴礼仪的记载主要集中于嘉靖以后可得到明证。到了清代,这一典礼仪式进一步完善,记载也更为普遍,成为全国各地普遍举行的地方性礼仪,伴随科举制度始终。


最后,从表1所列明确记载宾兴礼仪的地区,以及可以佐证宾兴仪式具体存在情况的相关文献来看,嘉靖以后,明代绝大部分地区的宾兴礼仪程式都已完善。尤其是前述论及受到朝廷科举恩荣次第的影响,以京师地区及其周边府州县为核心,宾兴礼仪的记载最为集中和突出。而无论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人文风气鼎盛的京师地区,还是较为边远的辽东、贵州等地,宾兴礼仪也都十分流行,这种趋势与明代科贡日盛的景况互为表里,与人们对科举取士的追捧风气紧密相关。


三、宾兴礼仪的功用及其民间回响


比较完整的宾兴礼仪程序包含这样几部分内容:生员赴考前先期具宴—有司礼送生员应试—报捷—郊迎—庙学释菜礼—赴宴—归第。仪式隆重程度按照乡试、会试不同等级稍有加隆,岁贡次之,武举亦然。上述礼仪的程序在各地可能有一些差异:比如赴试前或设宴或不设,释菜礼与赴宴顺序也可以调换,但基本上大同小异,涵盖准备、赴考、迎接、庙祭、赴宴、归第各个环节。

送科举与迎接仪式大张旗鼓,隆重且热闹,行之于公众,颇具展示意义。有司礼送生员于郊,金鼓彩帜,且饮饯赠赆,所赠包含路费、夫马、簪花挂红等,无微不至,拳拳之意蕴含其中。与送科举相比,报捷礼更为隆重,举人或进士报捷时树旗、举捷报牌匾,郊迎及归第过程中具伞盖金鼓,骑队清道,结彩而行,构成了一幅幅热烈欢庆的画面。这一画面不仅体现了对科举中式者的礼遇和庆贺,传达了地方有司作为官方代表将朝廷待贤以礼之道行之于地方社会,更潜移默化地起到了激劝本地民众科考之意愿和信心,提高本地文化知名度的作用。


宾兴典礼仪式的这一风示功用效果非常明显。明人称“士人非科第无以自见,故始为诸生,欣羡一举,不啻起渊谷中,飞腾霄汉间也。既推上矣,羡登甲第,汲汲不减诸生时。既成名矣,骎骎希冀显荣。一命以上,寸计尺积,岁无宁日,日无宁时。即位列公卿,犹思恩逮上世,赏延后裔”。甚至有举春官不第者,“出见得第人,恧容。闻鼓吹之声,中热不可禁,乃亟求归”,羞愧之情溢于言表。隶属金华府的汤溪县早年有风俗,“每岁春,乡有长者必聚众延师家塾以训蒙童,迨冬而散。弱冠后不复学,多赖富足,鲜有入庠序中科目者”,到了成化年间立县后,“胡节除福建怀安令,胡孟修中南京乡试,明年胡超登进士第,王杰除尤溪县丞,人皆以为新邑之庆。有司亦喜为之鼓舞,其大家观感兴赴,亦稍稍遣子入学矣”。可见宾兴礼仪是有司为之鼓舞的新邑之庆,也因此带动了本地人们遣子入学,崇尚科举的风气。故宾兴礼的流行既受到地方风俗经年累积的影响,反过来也塑造和带动了许多地方的民风走向,二者交互作用,使得科举取士在明代受到全社会民众的普遍推崇和追逐。


在明代史料中,不仅方志里有制度化呈现的宾兴礼仪程式,一些笔记小说中还展现出了这一礼仪具体的实践样貌。明人陈洪谟记载:弘治九年(1496)“予会试至京师,闻喧传今年状元仍在苏州。盖先是有一举子梦苏州城大街盛张鼓乐,两人夹持二旗,上大书‘状元’二字,二人持竿,遍身流血。先是癸丑,太仓毛公澄为状元,亦梦苏城迎状元,今必验矣”。在这里,地方宾兴礼仪的场景幻化为盛张鼓乐迎状元的梦境,不足为怪。万历年间,沈德符还记载了非常普遍的与宾兴报捷礼类似且更为壮丽的场景—树捷旗杆:“士子乡会得隽,郡县始揭竿于门,上悬捷旗……讶其壮丽,倍于报捷,殊不知近日此风处处皆然,沿以为例。”还有一些地方有司于初登第者门前树起坊牌以示激劝,成为更为持久性的荣誉标志:“今旌表孝子节妇及进士举人,有司树坊牌于其门,以示激劝,即古者旌别里居遗意也。闻国初惟有孝行节烈坊牌,宣德、正统间,始有为进士举人立者,亦惟初登第有之。”崇祯三年(1630),陈子龙参加南京乡试得中举人,称“俗例,凡得隽者,家每设鼓吹,具旗帜,召亲戚为欢饮”。


尽管明代的宾兴大典已经非常流行和隆重,但在一些人看来,明代地方在庆祝科举时比照唐宋时期低调了许多。谢肇淛记载唐代进士榜出后,往期集院,醵金宴赏,广征名伎,穷搜胜境,无日不宴,甚至发展为一系列狂欢盛会—曲江大会。反观明朝则很为收敛,“里中儿入泮宫,补弟子员,犹箫鼓旌旗,烜赫闾里,而登第之日,俨列而进,分队而退,客邸萧然,亲朋嘿坐,桂玉莫惜,征责捆集,而当事者,动欲禁谕之,约束之,稍涉轻肥,便滋物议,此于士子之动心忍性不为无裨,而国家右文宾兴之大典亦稍轻矣”。他因此评论道:“譬之贫家娶妇,合卺未毕,遽令造饭缉麻,一不当意,声色相加,此虽教妇之道,而非摄盛之礼也。”在谢肇淛看来,唐时盛典“盖不惟见声名文物之盛,丰亨熙豫之景,亦以人臣起韦布,登青云,故慎重其事,以诱掖奖劝之也”,而明代登第之日的场景则是严肃有余,欢庆不足。这意味着,作为国礼举行的宾兴大典反映了地方有司这一层面的重视,而民间如何庆祝,无论多么豪华盛大都不为过,这两者之间既相互影响,又不截然等同。


如果说以上送迎礼仪侧重于在公共场合向民众展示科举中式者的荣耀,那么宾兴礼的重要环节鹿鸣宴,则体现了宾主和谐、举杯相庆的场面,与宾兴典礼中的迎送仪式相比,鹿鸣宴别有一番隆重。所谓“陈燕飨歌鹿鸣,荐牲体浃人情,莫大于宴会。是故饮食,礼之始也,敢不敬欤……宾兴,生员大比,岁贡出学,举人会试,有宴以礼贤”。鹿鸣宴之前,有司常常会向与会嘉宾发送正式的邀请启帖,明确指出此举“敬遵典礼”。黄佐详细记载了广东宾兴鹿鸣宴的具体过程:“凡大比之年,广东布政使司豫支相应无碍钱粮,买办鹿鸣宴酒食品物,选择歌生钟磬各一,琴瑟各四,和笙十三,簧者四,笛箫各四,埙箎各一,乐工二十六人,须空闲处所演习教成,量行劝赏。”科举揭晓之日,巡按御史至布政司,宾主相见,相互揖让行礼后,入门至正堂,行相见礼。然后由五魁举人拜内外兼官,行四拜礼。整个宴会礼仪从入门行礼到礼毕,皆由赞礼生引导各个步骤。相见礼完成后,在赞礼生的引导下行劝酬礼。先是布政司官举酒奉献察院,次及考官,次及诸执事,这一过程主要是地方主事者对科举考试的主持者和执事人员表达感谢。然后是科举主事者对中式者表达庆贺,即察院举酒先五魁,次举人,十人为序,布政司官再照此行酒祝贺。劝酬礼完成后为歌各乐章,主要执行人员为司正、歌生和乐工,所合奏之乐章分别为“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是为一终、二终、三终,赞礼生分别在此三终期间请饮酒,此为正歌。接下来由中式举人行劝酬礼,五魁及众举人先后诣察院、考官、执事官举劝酒礼,所歌乐章分别为“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亦为一二三终,期间请饮如前仪,此为间歌。之后所唱“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每章赞唱皆如前仪请行饮酒。最后由司正出位,北面告曰合乐歌备,赞唱礼成,宾主始退。


这一具体而细致的宴会仪程,使我们对宾兴典礼中的鹿鸣宴有了更为具象的认识。宴会礼仪的地点在地方公署衙门(科考之前的礼送宴会一般也在公署),与礼送、迎接和归第过程相比,公开性和普通民众的观感度有所降低,但参加宴会成员的身份和仪式过程显示出其隆重程度更胜于前者。宴会的主人为地方有司官员,宾则主要是两个群体,一是为科举考试顺利完成做出努力的察院、考官、诸执事;二是得中五魁者及众举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宾的中式人员受到了隆重的礼遇,这也预示着其与主之间的身份在这一场合下完成了从尊卑到主客的转变。在乐歌合奏声中,宾主之间不断互相行酒,表达慰问、感谢与祝贺之意。与朝廷赐宴更讲究以严敬为主的君臣之礼相比,地方上的鹿鸣宴更显宾主情谊和交欢场景。仪式程序的主持者为赞礼生,掌握整个宴会的节奏。合奏乐章的执行者为司正、歌生和乐工。司正引导,歌生乐工演奏。所唱乐章正歌、间歌、合乐内容皆延续《仪礼·燕礼》内容,为《诗经》篇章。行酒伴随期间,整个过程严整有序而有节奏,又不失热闹。


鹿鸣宴的盛况频繁被明人诉诸笔端。嘉靖时期阁臣顾鼎臣有诗称:“公堂典礼肆雍容,俊义都归榖率中。光隐万花京兆府,香传七宝月娥宫。周行荡荡笙歌合,皇伋巍巍雨露通。迹此人生应不偶,立身期莫负豪雄。”吕希周也在“鹿鸣宴简同年诸兄”中写道:“两浙隆文运,群材萃大方。宾兴乡独重,喜起望相将。燕乐开笙瑟,威仪摄纪纲……”而明末多次科场却未得己愿的卓发之,曾于落地之夕被邀参加此宴会,以得慰唁,遂有感而发赋诗数首,可见心中颇多感慨与不甘:“鹿鸣宴向设大宗伯一席。丙子落地之夕,叶宗伯邀饷此宴,颇极慰唁之情。”遂援笔赋诗。地方有司也希冀通过隆重的鹿鸣宴会,起到表前励后,振作民风的作用。弘治年间,监察御史谢朝宣巡按云南时监乡试,特令土官安氏观听鹿鸣,以使“夷风感化”。


另一个颇具仪式感的宾兴礼环节是庙学行礼。明制,不仅殿试完成后状元诸进士需要诣先师孔子庙行释菜礼,各府州县宾兴典礼中,亦包含到庙学行释菜礼的环节,其仪式基本与每月朔望有司诣庙行释菜礼一致。孔子庙学礼仪中最常规的是行释奠、释菜礼,“古者士见师以菜为执,故始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其先师,其学官[四]时祭皆释奠”。二者相比,祭祀时间不同,且释奠较释菜礼仪更为隆重,释菜礼不酌鬯,不列馔,不作乐,不授器,仪式过程相对简单。在地方,与有司朔望行香及新官到任时例于庙学行香礼不同,每科进士获取功名后所行释菜礼,首先体现的是尊师谢师之意。与此同时,地方有司和中式举人共同参与的这一礼仪环节,也达到了告慰和激劝士子的目的,并借此倡导儒学,化民成俗。


四、结 语


综上我们看到,兴起于西周时期的乡饮宾兴礼名目虽然被后世传承下来,但具体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唐宋时期宾兴礼保持着与乡饮酒礼相结合,并明显与科举取士相关。到明朝初年,朱元璋曾一度在初定地方乡饮酒礼时复古礼行宾兴。到洪武十六七年,随着乡饮酒仪注的重新颁布及科举取士制度成为定式,宾兴礼与乡饮酒礼彻底分离,逐渐形成了具有单独一套礼仪程式的科贡吉礼,并在明中叶以后的地方社会广泛流行开来。但明代宾兴礼并非朝廷规定而成,而是在历代以礼待贤传统的影响下,在朝廷恩荣次第的示范作用下,结合地方风俗自发形成的,最终成为朝廷及地方有司所认可的官方礼仪。这提示我们,地方礼仪的形成具有多重渠道,并非完全自上而下。


宾兴礼的礼仪程序兼具实际功用和象征意义,既是国礼,也体现民俗,它的流行受到明代科贡日盛的影响,反过来也推动了民众对于科举的崇拜。作为明代地方公共典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宾兴礼仪显示出明代官方对科举士子的极大礼遇,体现国家重贤礼士的态度,同时也促使这些行将作宾于王家的士子们自觉将立名树业与国家命运寄于一身,达到了激劝士子的目的。正如明人评论:“宾兴之典昉于成周,国家待士之礼,可谓隆且渥矣……夫士也,感会风云,行将作宾王家,顾不思砥节立名,树峻伟光明之业,即县官亦奚赖焉!周秦之贵贱,可为炯鉴,岂士所以自待与国家所以待士之意哉!”


还应该看到,明代中期以后,地方社会的宾兴礼虽然完成了仪式化的过程,并被列于各地官方典礼,但具体礼仪的记载仍然较为笼统,不似中央国家典礼那样具有严格细致的仪式化过程。在各地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会根据情况有所变通,执行起来不甚严整,因此无法严格按照仪式程序来具体展现其运行过程。史籍中也常常会出现不记完整礼仪,只记述某些环节的情况,这都与地方社会宾兴礼仪的形成过程,与其兼具国礼与民俗的特点有关。到了清代,宾兴礼仪得到进一步普及,并形成了更丰富的内容,各地的执行情况也较明朝更为得力。明清时代的科举是一项关涉全社会各个阶层的制度,相关礼仪不断调整和变动,关于地方社会宾兴礼仪的研究,也为思考科举在明代甚至是清代的功能和命运提供了另外一种视角。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编辑:拾 壹
校审:初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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