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北外滩 | 读鲁迅先生的《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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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鲁迅先生诞辰143周年。1881年的9月25日,鲁迅出生于浙江绍兴,他的最后十年光阴则是在虹口度过。让我们跟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阅读他的思想,怀念这位文坛巨匠。



《立论》

鲁迅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你瞧,多么……啊唷!哈哈!He-he!He,hehehehe!’”



解析


《立论》是鲁迅散文诗集《野草》中的一篇作品,《野草》收录了鲁迅写于1924-1926年间的散文诗,包括卷首《题词》共24篇。鲁迅自已说:“这二十多篇小品……大抵仅仅是随时的小感想。因为那时难于直说,所以措词有时就很含糊了。”《立论》这篇作品的主题思想虽然也没有“直说”,但作者要表述的意思并不“含糊”,即对市侩哲学的讽喻。作为“散文其形,诗意其质”的散文诗,《立论》散文的成分居多,叙事性比较强。


这篇作品篇幅不长,却如同一个完整的独幕剧,有故事背景、情节叙述、人物刻画、对话描写等,看是说事,实则喻理,言简而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