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II 74个品规新获批准(含化5.1、3、5.2类),紫杉醇口服溶液获批

前言:

2022年11月1日起,行政相对人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的法定代表人空间查看电子证照,按照法人空间内相关提示自行打印。

今日(9月25日),NMPA官网发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共计74个):74个品规新获批准(17个化药3类、47个化药4类、4个化药5.1类、6个化药5.2类

我们一起看看都是哪些品规获批或者过评吧!
值得关注的是品种:
(1)紫杉醇口服溶液(化药5.1类)

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国大化制药公司合作开发的紫杉醇口服溶液(研发代号:RMX3001)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在中国大陆上市;用于一线含氟尿嘧啶类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胃癌患者的治疗。

RMX3001作为全球第一款研发成功的口服剂型紫杉醇药物,其疗效已经在韩国III期临床研究DREAM研究中得到肯定,并在韩国获批用于胃癌二线治疗。在中国看展了一项开放、随机对照、多中心的III期研究(CTR20190050)中,再次证实紫杉醇口服溶液对经一线治疗后的不可手术切除、复发或转移性晚期胃癌疗效明确、安全可控。

从2019年4月22日至2022年1月31日(数据截止日期),该研究由53家中心共入组536例患者,紫杉醇口服溶液试验组和紫杉醇注射液对照组分别268例患者,中位随访时间分别为13.4个月 和 12.6个月。由盲态独立影像评估委员会(BIRC)评估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试验组为3.02个月对比对照组2.89个月,紫杉醇口服溶液不劣于紫杉醇注射液(HR 0.894,95% CI:0.719, 1.112,p=0.311)。截止2023年2月15日,中位总生存时间(mOS)试验组为9.13个月对比对照组6.54个月,紫杉醇口服溶液优于紫杉醇注射液,中位OS延长了2.59个月(HR 0.770, 95.5% CI: 0.635, 0.934, p=0.006)。安全性方面,整体安全耐受,常见≥3级不良事件为中性粒细胞计数减低,白细胞计数减低等血液毒性。在脱发、外周神经病变、乏力、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过敏反应等副反应方面紫杉醇口服溶液表现出发生率减低优势。
紫杉醇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化疗药物之一,市场需求巨大。目前国内该药物的上市剂型均为注射剂 ,需经配制后在医院经静脉滴注给药,患者需频繁返院,且会有注射部位不良反应,因此口服紫杉醇制剂的开发一直是行业研究的热点。该产品是由大化制药基于其创新的脂质自乳化药物递送技术开发而成的紫杉醇口服制剂,于2016年9月9日成功获得韩国药监机构(MFDS)的上市批准,适应症为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局部复发性胃癌二线治疗。截止目前,RMX3001是全球第一个开发成功并获批上市的口服紫杉醇产品。海和药物于2017年9月从大化制药获得该产品的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及泰国研发、生产及销售权益。

图片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