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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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通报《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情况。这标志着青海省在推进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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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的制定旨在统筹推进盐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保障盐湖资源安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共七章43条,包括总则、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要素配置、服务保障和附则,全面覆盖了盐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条例》强调,盐湖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原则。《条例》在绿色发展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如推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和科学配置,提升盐湖资源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回收率,加强绿色勘查技术的推广应用,并鼓励盐湖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产业链。《条例》鼓励盐湖企业与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资源互补、产业融合的产业集群。

  科技创新是推动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条例》设立“科技创新”专章,强调建立健全盐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支持盐湖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条例》推动盐湖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盐湖建设。在要素配置方面,《条例》明确了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用地、用水、人才和金融等要素保障任务,确保以要素保障之“稳”,助力产业发展之“进”。

  《条例》的出台,为青海省盐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青海盐湖产业,也必将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崔永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