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双双)9月24日,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
自2022年10月下旬起,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牵头启动《云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深入16个州(市)和32个县(市、区)广泛开展调研论证,起草形成《办法》初稿,此后又经历征求意见、对接修订、风险评估及备案4个阶段。
《办法》共分为14条,涵盖民兵个人优待事项、编兵单位激励措施等内容,既系统规范云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和优待的基本原则、具体范围、刚性措施等,构建起民兵荣誉和待遇保障体系,也明确了落实政策的保障机制、执行监管、责任区分等,确保《办法》能够有效落实。《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民兵持云南省民兵优待证在省内可享优先服务、优待减免、优惠折扣。
近年来,云南省民兵积极参与各类抢险救灾、边境处突、社会维稳、参建参治等任务,随着民兵应战应急的使命任务不断拓展、责任更加重大,制定出台《办法》,建立与当前民兵建设和使用相匹配的权益保障体系,既规范物质待遇,又树起荣誉激励的价值导向,有利于提升公民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民兵工作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解决民兵个人和编兵单位在队伍组建、遂行任务时的后顾之忧,为民兵建设注入新的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