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为好女儿却难成为好儿媳
正面临养老问题的一代人是40后、50后,而参与养老的主体主要为妇女。这是因为打工经济以来,农民家庭以夫妻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庭生计模式下,60、70后一代的妇女留守在家庭承担了照料老人、抚育小孩、耕种土地和维持社会交往的责任。在中部地区调研,虽然老人有了明显的自主养老意识,但是仍然有较为传统的代际交换原则基础上的养儿防老意识。在实践中,厚重的代际责任塑造了他们无限责任制式的对子代付出,没有存钱养老意识,也确实在履行完人生任务后缺乏积累经济资本的机会。由此,承担养老责任的主体以儿子为主,又因为儿子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儿媳妇代替儿子成为养老主体表现广泛。妇女因此既是婆家的儿媳妇,要承担孝道伦理基础上的赡养义务。又作为娘家的女儿,不再完全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也要承担回娘家看看的照料责任。在实践中,妇女们获得了“成为好女儿却难成为好媳妇”的印象。
好女儿的标准与如何成为好女儿
老人眼中的好女儿是常回家看看,能够陪他们聊聊天。兄弟眼中的好女儿(姐姐或妹妹)是常回家看看,在照料父母的同时,能够以经济上或者时间上轮养的方式参与到对父母的照料。因为当地还是养儿防老的父子轴资源流动为主导,女儿并不参与到对父母资源的分配和财产的继承中来。也因此,作为女儿的妇女在社会结构中并没有承担刚性的养老责任。有点钱、有点钱,适当适时回家看看,补贴父母部分家用,就可以成为娘家中的好女儿。
在当地,妇女参与娘家的养老方式各异。有的出力不出钱,如父母在医院需要照料期间,作为女儿,她们会在医院照顾父母饮食起居。但是对于医药费,通常由儿子们均摊;有的是在儿子们轮养父母期间,女儿也参与轮养,但是时间比儿子短,以显示区别。或者不参与轮养,逢年过节给父母送些衣物礼品;有的是和儿子们一样,既参与对父母的轮养,也参与经济上的费用均摊,将自己完全等同于儿子;还有的则完全不参与对父母的养老,只在过年期间回娘家看看,平时经济上和情感上都没有沟通。
总体来看,妇女作为女儿参与到对娘家父母的养老实践是多种多样的,其核心是妇女的家庭经济情况,如果经济富裕,就多参与,经济不富裕,就少参与。养老参与的弹性空间较大,作为女儿适当的走动就能够获得家人和社会的好评。
二、好媳妇的标准与成为好媳妇
老人眼中的好媳妇标准则不仅仅是养老责任的承担,评价一个好儿媳,看看是否传宗接代生了儿子,是否将孩子抚育成才成人,是否能够和儿子一起打拼过上好日子,是否能够尽心尽力的为家庭付出。在这些条件基础上,作为儿媳的妇女照料婆家的父母,照顾得差一些,老人也觉得是个好媳妇。但是不满足上面的条件,即便对父母照顾得好一些,老人也不觉得是个好媳妇。日常的互动建立于双方无条件的信任,不满足家庭再生产的角色和义务承担,老人对妇女便是不满意的。当然,社会性的评价好媳妇,也是看其能否养老和育小、家里和家外都能兼顾好。成为好媳妇的条件是相对比较苛刻的,换言之,对于儿媳养老是有强期待的。
在当地,作为儿媳的妇女在丈夫长期外出务工的情形下,成为承担为婆家父母照料的主要群体。老人能够自养期间普遍以独立居住的方式为子女减负。由此,妇女对老人的照料随着老人养老阶段的不同而不同。在老人能够自养期间,双方主要是保持日常性的互动,及时解决老人可能遇到的看病买药、外出出行等难题。在老人进入到半自理和无自理能力阶段,儿媳妇要直接参与到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包括做饭、换洗衣物、清洁身体等。问题就在于,一部分存在婆媳矛盾的家庭中,妇女与公婆保持多年的不说话,这种情况下,儿媳妇是断然不会参与进来的,只能由儿子回来照料。
婆媳关系没有中间状态,要么是特别好,婆婆将儿媳看作女儿对待,儿媳也尽心尽力照料父母。要么是特别差,婆媳矛盾的消息扩散到全村,老死不相往来。
三、好女儿与好儿媳话语背后的策略性规约
作为女儿参与养老,是情感资源的分配。由于不少妇女本身就在家留守。其具有充足的时间来往返于娘家与婆家之间。作为女儿,与娘家父母之间本身就没有嫌隙,情感的流动是自然发生和紧密联结的。同时,妇女在家庭中具有了“当家人”的角色,可以支配一定的资源,其定期回娘家,带礼物,购置生活用品等,都是没有问题的。
当前的问题是,随着越来越多的父母意识到养儿防老防不住的问题,父母也认为女儿好,将一定的资源分配给女儿,换来女儿的回馈。不少的儿子也进一步具有了脱卸责任的空间,认为女儿享受了比传统结构中多的资源,就应该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所以,好女儿的标准越来越高,儿女趋同甚者女儿养老比儿子养老照顾得更好话语下,是对女儿家庭整合到娘家父母养老中的实践。
作为儿媳参与养老,是经济资源的分配。儿媳只是子代家庭的代言人,不论是其本人,还是老人的儿子,都要面临家庭经济资源的分配倾向问题。在家庭再生产导向下,恩往下流,向下分配具有合法性。这以牺牲老人对家庭资源的消耗作为代价。儿媳不养老的本质是现代化、城镇化压力下,子代家庭对家庭资源分配的难以兼顾问题。将责任归属于儿媳妇,是不公平的。因为资源的多寡和决定资源的分配的,往往并不是儿媳妇,更多的时候,是子代家庭甚至包括了老人本人的意志。老人漫长的自养是一种有主体性的选择,是自我价值的延长。以减负逻辑来度过老年是老人自主养老的动因。其自我照料下生活水平的低下和看起来悲惨的老年生活成为评价儿媳不好的主要理由。但是透视到家庭内部。这些作为策略的养老实践都离不开老人的主导。
四、重压之下的儿女趋同
养儿防老是以资源的注入换来老年生活的被赡养,一定程度上,子女务农与养老的兼顾下,老人并不是负担。问题是,农民家庭在城镇化裹挟下,面临着经济资源积累的重压。养儿防老秩序被瓦解。儿子不在家,经济上的自养同时情感的慰藉是缺乏的。在老人看来,儿媳作为外人始终存在情感上的隔膜。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将女儿整合到养老秩序中来,分担部分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将情感慰藉的功能从儿子转移到女儿身上。
妇女能否有效参与到娘家与婆家的养老,本质上归结于妇女所在的核心家庭的经济状况与谋生地点。在妇女留守的情况下,往返于婆家与娘家不存在问题。在妇女外出务工的情况下,妇女更多的又以年节假日的方式与其互动。所以,好女儿和好儿媳是对留守妇女双重身份的社会性评价,背后是一种新型养老秩序对其的规训。不留守的情况下,养老秩序的崩解是无法被家庭有效托举的。
问题的根本是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是农村养老正在成为社会性问题。现行情况下,好女儿、好媳妇都是一种策略性地养老选择。面向未来,养老溢出家庭之后,如何还能够低成本地被社会托举承接,成为一个重大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