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即将来临,社会公众出游、购物、娱乐活动增多,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物流集中,加之秋季气候干燥,安全风险随之增大。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高度安全稳定,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就国庆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提示如下:
一、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一次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巡查,在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农家乐等民宿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有烧烤、篝火或有其他动用明火行为时,应设置单独区域,并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
三、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确保不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
四、临街门店、小场所和出租房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对景区建筑内的线路进行全面检查,要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标识、消防指示牌,有效提醒广大游客注意消防安全。
五、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做到厨房用火不离人,用完要及时关闭燃气灶具和管道阀门。教育儿童不玩火,外出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六、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时,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违章动用明火,配足配齐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七、驾车出游时要提前检查油路、电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往车外乱扔烟头,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遇有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及时避让,遇到险情被困车内,可使用安全锤、坚硬物品击碎车窗快速逃生。
八、景区游玩要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玩火、不生火野炊。不前往没有正式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做好自身防护、规避安全风险。
九、如遇到火情,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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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