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被告人陈美伶犯诈骗罪一案的开庭时间、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出庭时间的公告》。全文如下:
本院定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9时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美伶犯诈骗罪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朱晓云、张丽丽、彭丽文,法官助理张煜,书记员葛潇川,公诉人何丽媛。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过互联网通知被害人可以出庭,并告知被害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被害人行使相关权利,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
邮寄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刑事审判庭联系。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被害人名单:
安姝臻、薄彩霞、陈静静、董世香、杜子萍、段良雯、郭杰、何欢、胡宣然、胡延竹、焦美凤、李捷、梁红玲、李金英、李敏、李晓晖、李晓雯、李晓钰、李雅静、李玉翠、厉霞、梁蕾、刘红红、刘亦萱、卢国英、马春艳、孟丽、牟晓庆、秦洪香、秦倩、屈欣颖、任娜、尚玉芹、苏欣、隋晶、孙波、孙健博、孙丽娟、孙伟、孙文欣、田馨颖、王芳、王洁、王丽萍、张敏、魏本涛、相文、肖亚轩、徐磊、李红霞、闫礼荣、陈恳、尹悦、于春云、于文婧、于晓丽、袁诺薇、岳娟、张建娟、张君萌、张丽、张向梅、张晓萌、赵红芳、郑惠文、郑娜、郑伟、支文静、周儒、周霞、朱玉杰、梁浩、孙文文、高娜、苏玲、张相辉、安秀菊、白洁、李静、王雪、张海燕、滕晓、张婷婷、郑杜梅、王琦、张红霞、董文嘉、乔玉玲、孔月、葛晓睿、杨乐凤、蔡秀秀、曹慧娟、车仁慧、陈晓丽、陈颖、迟霞、崔姗、戴霏、翟文起、丁浩、丁明花、丁雪纯、丁原香、董世枚、杜可贞、杜瑶瑶、费洁、付佳音、高洁、顾明明、孙霞钰、管相瑞、贺思源、胡晓雪、黄秋烨、贾绪翠、焦玲、阚金兴、李申玉、李晓蕾、李玉格、林秋波、刘聪、刘丹、刘江、马志刚、牟怡、乔丽梅、杨志莹、秦霞、宋楠、隋宋、汪瑶、王宝琦、王凤娟、王小雨、韦宁、徐延东、徐阳、许璐、许娜、杨霞、杨艳霞、张念晨、赵继隆、周杨、朱凤玲、朱亚萍、庄也、陈曦、张红梅、陈冠羽、郭耿言、邱童禹、杨欣、臧运聪、赵超、赵文华、肖玉卓、张欣、蔡秋莺、车荣花、陈孟霞、郭丽金、华思雨、孔苗苗、林丽丽、刘桂芳、刘洪生、卢晓飞、孟欣、秦帅、桑晓慧、宋文慧、田洪强、王江丽、徐志玲、殷海霞、于海龙、张文华、于会玲、张文华、张忆菲、庄杰
来源:日照东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