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已登记9140件,实现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3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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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李玲 通讯员市闻 9月26日,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浙江制定印发《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实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24类具体流程和场景,为各类数据处理者提供精准定位并解决实际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浙江已登记数据知识产权9140件,覆盖北京、上海、江苏、四川等14个省市、1297家经营主体,实现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33.7亿元,登记数量、运用金额均占全国60%以上。

围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各环节,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指引》在《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哪些不能做”的基础上,系统回答了各类主体在数据创新利用过程中“应该怎么做”“可以怎么做”等问题。

在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方面,《指引》提到交易的种类包括数据知识产权权益的转让、数据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的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等)、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开发的其他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服务。

为给各类主体提供实战参考,《指引》通过14个案例进行说明。比如,在增信融资的登记备案上,《指引》提到,某数字研究院在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获得了五项“智慧工地”相关数据知识产权,通过质押该五项数据知识产权成功获得了一家商业银行的3000万元融资额,并通过“数知通”进行了质押备案。

在数据知识产权保险方面,《指引》举例,某数字科技公司凭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与某财险公司签订了数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从而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

针对备受关注的数据资产入表问题,《指引》鼓励企事业单位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资产入表和会计核算的新路径、新模式,支持运用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团体标准《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登记导则》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数据知识产权交易、作价入股、并购重组、股权流转、资产划拨等市场化方式,将数据知识产权确认为数据资产。

作为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浙江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探索,聚焦“保护谁、保护什么、怎么保护”,逐步明晰定义内涵,明确保护路径,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等专门政策文件中,还上线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数知通”,率先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四梁八柱”。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浙江将更大力度推进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努力实现保护全链闭环、制度全域运用、生态全面育成,加速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数实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