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开直播妥不妥?关键是明确边界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其中明确,教师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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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定很快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因为近些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一些教师从事起运营短视频账号、开设网络直播的副业,甚至在工作时间内直播、收受打赏。而在他们的短视频中,就有不少课堂的场景和学生的身影。

平心而论,身处互联网时代,直播已经深深嵌入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老师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现在很多站上教师岗位的年轻人,本身就是90后、00后,是互联网的原住民。对他们来说,发短视频记录生活或是开直播早已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这或许是时代变迁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我们是否能接受。

另一方面,由于短视频和直播形式的接地气,这样的方式在无形之中拉近了教师和学生的距离,为师生关系增添了一份融洽。同时,不管是直播带来的知名度还是打赏红利,也都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年轻的教师更愿意在镜头前表现自我,在工作中投入自我。

当然,老师运营短视频账号或者进行直播本身也有不小的争议。首先,教师的本职工作毕竟应该教书育人,直播作为业余爱好无可厚非,但如果占据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就有喧宾夺主的可能。有网友就评论称“心思全放在直播上了,下课比学生还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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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学生的隐私权也是争议的焦点。许多以教师名义开设账号的博主发布了拍摄学生正脸的视频,一些博主直播时的画面也包含学生面貌,且并未作模糊处理。有法律界人士就认为,教师未取得学生及家长许可,在网络平台随意发布学生视频,涉嫌侵害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教育部于2018年颁布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所以,如果教师在工作时间因为从事副业或占用大量非工作时间从事副业导致精力不济,无论如何都是不妥当的。

不过,这并不是说教师发视频、开直播就应该被一律禁止。当务之急是如何完善规章制度以厘清教师权责边界,发挥短视频和直播的正向效应。比如,对一些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他们的教学内容不妨大力推广,让更多同学受益;又比如,利用直播进行知识科普和教育理念宣介,也应该得到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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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相关平台有必要为教师直播明确底线、立起规矩。例如,不得收取家长打赏、不得利用上班时间段直播、不得随意发学生视频等。

总之,教师发短视频开直播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带来一些争议也是正常的。说到底,技术永远是一把双刃剑,能不能用好还要看人。只要平台、教师、学校多方形成合力,新技术的运用也一定能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